大国“欺负”小国,还蛮横阻挠小国“告状”,最后小国告成也没用


1522年,西班牙开始对中美洲尼加拉瓜地区进行殖民统治。三个世纪后,尼加拉瓜摆脱了西班牙殖民统治,建立了独立的共和国。尼加拉瓜北接洪都拉斯,南连哥斯达黎加,东临加勒比海,西濒太平洋。后来,崛起的美国看中了它的战略位置,在尼加拉瓜强行建立了军事基地。

1927年,尼加拉瓜爆发了反对美军占领的游击战争,在民族英雄桑地诺领导下,尼抗美武装取得节节胜利,最终迫使美军于1933年撤离。但是,败走尼加拉瓜的美国人并不甘心,积极在尼加拉瓜寻找利益代理人。翌年,它们扶植尼国民警卫队司令索摩查暗杀了桑地诺。在美国支持下,1936年索摩查当上尼加拉瓜总统,从此建立了长达43年家族独裁统治。

索摩查政权在国内实行法西斯统治,镇压进步力量,大批逮捕迫害进步人士,成万人惨遭杀害。在外交方面,它同美国签订各种军事和经济协定,使美国直接控制尼加拉瓜的军事和经济命脉。索摩查政权的残暴统治在国内引发诸多不满,终于在1979年被革命力量推翻。随后,尼加拉瓜成立了以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为核心的新政权。

尼加拉瓜革命成功成为继古巴革命胜利后拉美又一重大历史事件之一,冲击了美国在拉丁美洲,特别是中美洲的霸权地位。面对尼加拉瓜的桑解阵政权,美国十分敌视,害怕尼加拉瓜成为第二个古巴。新政权成立之初,美国予以承认并且提供经济援助资金,希望以此拉拢尼加拉瓜政府中的“温和派”,使其不倒向苏联和古巴。

但是,随着尼加拉瓜革命胜利的影响迅速扩大,“温和派”力量消失,美国对尼加拉瓜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由表面上的友好变为敌对。新政府成立不久,尼加拉瓜就出现了索摩查残余势力组成的反政府武装。于是,美国扶持反政府武装对桑解阵政府进行武装骚扰和渗透,甚至包括在尼加拉瓜港口布设水雷,炸伤多艘载着食品和医药的船只。

尼加拉瓜政府对美国的颠覆行为忍无可忍,其常驻联合国代表先后五次给安理会轮值主席写申诉信,控诉美国干涉尼加拉瓜内政的行径,要求安理会讨论此事,为自己讨回公道。但是,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美国拥有一票否决权,美国三次动用否决权否决安理会有关尼加拉瓜问题的决议案。无奈之下,尼加拉瓜想到了国际法庭(ICJ)。

国际法庭设在荷兰海牙,是唯一不在美国纽约的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成立。尼加拉瓜诉诸国际法庭,只是想绕开美国的“一票否决”。1984年4月,尼加拉瓜政府正式向国际法庭提出请求,希望美国停止侵害其主权、不要干涉其内政,并对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国际法庭受理了尼加拉瓜的申诉,美国对此十分不满。美国毫不顾及国际法庭的调查,对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装的援助一直没有中断过。美国拒绝应诉,宣称“国际法庭不具备相应司法管辖权和裁决能力”。但美国的压力没能奏效,国际法庭拒绝美国的辩解,指出作为联合国下属常设机构,该庭有权对联合国成员国有关遵守一般国际法的申诉进行调查和审理。

美国恼羞成怒,1985年1月,宣布从此退出国际法庭。一年后,国际法庭拿出了判决书,该裁决支持了尼加拉瓜大部分诉求。退出国际法院的美国,对国际法庭的裁决置若罔闻,根本不去执行。为了让美国执行,尼加拉瓜两次在联大发起“要求遵守ICJ裁决”的投票,然而联大投票对美国没有一点约束力。

1988年后,尼加拉瓜对联合国“主持公道”终于彻底绝望,停止了一切申诉行为。到了1990年代初,尼加拉瓜政权出现了更迭,在美国压力下,新上台的尼政府决定撤诉。至此,国际法庭的裁决无疾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