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影响中国医生的十大重磅政策

导读

一起来看看2019年影响中国医生的十大重磅政策有哪些吧?

绩效考核、付费改革、医保药品……与很多医生都息息相关,也是医生们最关注的一些话题。随着每年的医疗发展形势,相关政策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动,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2019年影响中国医生的十大重磅政策有哪些吧?

从2009年开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过10来年的探索实践,中国的医院管理或者说中国的医疗发展确实经历了质的飞跃,各项医改工作目前已全面推开。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各项政策都要在公立医院这一平台上发生反应、产生效应,开展绩效考核也就变得至关重要。

2019年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随后在2019年4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将于今年6月1日开放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可直接上传医院绩效考核数据。

整改完三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度,二级公立医院也紧随其后。在年底,2019年1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其中提出,2020年在全国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2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且要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照年度实施,分为医院自查自评、省级年度考核、国家监测分析3个步骤,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

关键词二:“4+7”带量采购

带量采购可以理解为国家的大型药品团购行为,通过明确采购量、低价者中标的形式,实现药品采购的市场化竞争。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

早在2018年年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就已出台,也标志着带量采购正式上线。

而在2019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简称“4+7”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2019年9月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官网也发布了《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也就意味着“4+7”全国扩围拟中选结果正式公布了。

从扩面范围来看,集采扩面涉及25个省,加上早已主动跟进4+7的福建和河北,27个省级行政区域都已纳入带量采购范围中。也就是说,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除去港澳台和4个直辖市(4+7试点城市),剩余27个省全部跟进了“4+7”。

关键词三:DRG付费制度改革

DRG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具体地说,就是根据患者年龄、性别、手术项目、并发症、住院时间、诊断内容、治疗结果等因素将疾病分为若干诊断组,医院与医保机构经谈判确定各诊断组付费标准,医保机构根据这个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

2019年5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会议公布了DRG付费国家30个试点城市名单,并且介绍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筹备情况和主要内容。

2019年10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并正式公布了《国家医疗保障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和《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两个技术标准。

关键词四:药占比考核取消

根据检索到的资料,1990年我国在卫生总费用的测算工作中纳入了“药品费用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指标,这是目前所找到的官方资料中首次出现“药占比”这一概念。一直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控制药占比的初衷很明确,但走着走着就走偏了,曾经国家医保局副处长段政明在一个公开场合直言,“药占比的下降并没有带来医疗费用的下降”,种种迹象预示着药占比考核制度终将被取代。

1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表示,这次绩效考核,使用了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取代了单一使用药占比进行考核,把医务人员每一张处方的合理性和病人用药的质量安全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对相关指标进行考核。

关于合理用药考核政策,2019年12月20日,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表示合理用药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标,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部门及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合理用药考核工作,并对考核范围、考核周期、考核方式等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关键词五:医保药品目录更新

《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下发通知,通知称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调整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本次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首次全面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

过了3个月,医保目录又进行了2019年的第二次更新。11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完整版的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新版目录将于1月1日正式实施。

通过最新谈判,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又有70个药品加入到医保报销的行列中来,另外有27个药品“续约”。

关键词六:

社会办医

2019年6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是,6月底前要完成制定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不过一周时间,10部门的实施意见就公布了。

在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

文件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从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简化准入审批服务、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优化运营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等6个方面入手,提出了22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与社会办医信息系统对接,提供一站式直付结算服务。

关键词七:仿制药品

早在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其中提出,要促进仿制药研发,定期制定并公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

一年多后,2019年6月20日,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关于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的公示》,这是自《意见》公布后,首次发布的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可以说是意义重大。

清单内共34种药物,包括艾滋病治疗药物利匹韦林、阿巴卡韦和白血病治疗药物硫唑嘌呤。制定目录有利于解决原研药价格过高、药品短缺问题。此外根据临床用药需求,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

关键词八:耗材零差价

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使用次数有限的消耗性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及可重复使用医用耗材。

从2019年6月份开始,有关于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政策频繁上线。而在2019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布了史上超严医用耗材文件《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文件要求,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底前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高值医用耗材销售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

《方案》提出要聚焦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等重点问题推进改革,主要措施包括: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控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关键词九:互联网医疗

互联网医疗从2014年迅速发展至今,已经逐渐从试水探索期过度到规范发展期。

2018年4月,重磅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确立了互联网医疗的定位和发展方向。9月,《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发布后,互联网医院建设、互联网诊疗开展等涉及行业核心的内容都有了明确的规范。2019年以来,随着各地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陆续建立,获得牌照的互联网医院数量剧增。

2019年8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体系统一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配套医保支付政策。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价格、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互联网+”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效和公平可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重构医疗市场竞争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十:城市医联体建设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4种医联体模式。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主要发挥地市级医院和县医院的牵头作用,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重点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医院专科优势,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

2019年5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为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

工作目标是到2019年底,100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联体管理模式。

到2020年,100个试点城市形成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医脉通综合自国家卫健委官网、中国政府网、国家医保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