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回不去的37℃,人类体温持续下降到底意味着什么?

宅家期间,一口气看完了《在路上》,整个人都被点燃了!

这本书里的年轻人,太TM疯狂,太TM带劲了。激起了我对书里那种生活的极度渴望,甚至在读完书两三天后,内心仍然止不住地战栗!

作家冯唐说:“只要人类社会还有书店存在,人类还读书,百年后,千年后,这本书还会立在书店的书架上,还会让文艺青年热血沸腾。”

抵抗平庸,生猛自由,每一个内心滚烫的人都会被这本书点燃——

太有名,这本书。

就算没读过书,多少也听说过书名。

没听过书名,也知道那么一句广为流传的话: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这句话就出自《在路上》的作者,杰克·凯鲁亚克。

杰克·凯鲁亚克

这个人绝对生猛。

众所周知的“垮掉的一代”灵魂人物,20 世纪头号文学浪子。

他花了七年时间旅行,然后只用三个星期时间,一边喝着咖啡、烈酒,一边用着致幻剂,写完了《在路上》。

所以《在路上》的故事,也特别生猛。

一句话总结,其实就是一群年轻人横穿美国疯狂旅行的故事。

电影主人公萨尔(左)和迪恩(右)

一说起旅行,我们想到的是美食,美景,漂亮的酒店,但他们简直可以说是“穷游”:

打一上路就是身无分文,有钱就坐汽车,没钱就搭车;

气温低的时候只能盖着油布取暖,喝劣质的威士忌御寒,最穷的时候只能捡路边的烟蒂回去抽。

实在山穷水尽的时候,他们就停下来打零工赚钱,什么采棉花,搬货物……

怎么看都不像旅行,简直就是流浪嘛!

电影主人公之一玛丽露

但这群人生猛就生猛在于,就算口袋空空,潦倒落魄,也不妨碍他们纵情狂欢——

疯狂酗酒,整夜的舞会和爵士乐,各种疯狂的party;

毫无节制的性爱,早上醒来身边睡的都是陌生人;

在酩酊大醉中朗诵诗歌,在夕阳下光着身子飙车……

他们做了几乎所有出格的、普通人想做但不敢做的事情,疯狂颓废,却生猛自由。

1959年,鲍勃·迪伦只有18岁。

他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音乐史上的传奇,也不知道自己以音乐人的身份拿下诺贝尔文学奖,

他只是一遍又一遍地翻烂了《在路上》,后来他说,这本书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以至于很多年后,他会在全国巡演过程中,专门赶往凯鲁亚克的坟墓前致敬,重读《在路上》。

多年来,《在路上》和作者凯鲁亚克就像是这些文化偶像的偶像——

披头士乐队的名字就来源于《在路上》;

乔布斯在《在路上》影响下创立了苹果公司;

摇滚乐、朋克、嬉皮士、伍德斯托克音乐节都因《在路上》而生!

摘自”《在路上》旅行手记“·读客经典文库版

更夸张的是,在这本书引发的风潮期间,美国卖完了亿万条李维斯牛仔裤、100多万台煮咖啡机!

时至今日,《在路上》依然是各国年轻一代的必读经典,痛仰乐队甚至专门写了一首《再见杰克》向作者致敬。

痛仰乐队在《乐队的夏天》演唱《再见杰克》

“大约在1959年,我读了《在路上》。它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就像改变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那样。对我来说,《在路上》就像圣经。”——鲍勃·迪伦

我觉得,《在路上》之所以能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年轻人,最让人着迷的,绝非主人公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而是他们身上和生活死磕的勇气。

主人公萨尔,是一个和姨妈住在一起的年轻作家。

刚和妻子离婚,又是大病初愈,觉得生活里“所有的东西都死了”,直到他认识了另一个主人公,迪恩。迪恩是个传奇人物,他终其一生都在流浪旅行中度过。

他酗酒,偷窃,滥交,但却随身带着普鲁斯特的书,喜欢音乐,整宿地和你谈论文学和哲学。

女人们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他身边有个18岁的老婆,外边有个痴心的情妇,露水情人数不胜数。

连男人也抵抗不了他的荷尔蒙,萨尔的朋友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当我们困在格子间被一成不变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时,

他们躺在荒凉公路的大卡车后座里大声歌唱;

当我们在平淡的婚姻和柴米油盐里团团转时,

他们在舞会上纵情狂舞,大汗淋漓;

当我们无法避免地走向家人和社会安排好的路时,

他们抛弃了一切稳定、平淡、正常,选择一直在路上。

我们总是想着,存钱,好好工作,然后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但他们却告诉我们,生活不是只有一种正确,物质财富不是唯一的成功。

一个人应该趁自己年轻的时候,去冒险,去体验,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试想一下,从未疯狂,从未出格的人生,该是多么无趣啊。

这让我想起《月亮与六便士》这段话——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

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我想着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

《在路上》是我想推荐给每一个人看的书,但老实说,它不一定适合每个人。

它那种松松散散,却令人极速狂飙的阅读体验,难以用语言形容!

但是——

一旦熬过最初几十页,就会迎来一种极其莫名、摧枯拉朽般的阅读体验,巨大的能量喷薄而出,拉扯着你读下去,直到一口气读完。

这种强烈又怪异的阅读体验,来自作者杰克·凯鲁亚克创作时用的“自发式写作”法。就是手随着脑中思绪不停书写,不眠不休,直到写完!

杰克·凯鲁亚克

1951年,凯鲁亚克把自己关在纽约的一间公寓里。

整整三个星期,他一边服用致幻剂,一边听着爵士乐,在极度亢奋的状态下写作。

他把临摹纸黏在一起,成了一个连续不断长达30米的卷筒纸,写得大汗淋漓,三条T恤轮流换着穿,直到故事落幕。

《在路上》长达30米的手稿

一本在写作期间就浸泡着“酒精”、“致幻剂”的书,其文字的迷幻感更甚。

所以有人说,看《在路上》像高速飙车,有人说像看一个梦,总之只有割舍掉以往读小说时那种细嚼慢咽、反复回味的习惯,不管不顾,一股脑往前读,才能抓住那种令人极速狂飙的阅读狂喜!

就如同书里的主人公放弃一成不变的生活,决定在路上一样,一辈子都在这么追赶自己感兴趣的人,他们疯狂地生活,疯狂地说话,疯狂地活着。

从出版至今,《在路上》已经发行300多万册,被翻译成25种语言,风靡中、美、日、法、意等。最新中文版由读客出品,选用了1957年《在路上》VikingPress的初版底本,由《教父》译者姚向辉翻译。

今天我们仍旧喜欢《在路上》,并非要去效仿这样那样疯狂的生活,而是从这本书里,找到了一种可能性——生活也许可以换一种方式过的可能性!

趁着年轻生猛,我要再和生活死磕几年,要么我就毁灭,要么我就铸就辉煌。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在平庸面前低了头,那么请向我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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