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国税地税合并 为财税体制改革“铺路”

6月15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国地税合并正式启动,全国省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从这一天起,省一级税务机关不再分国税与地税,统一为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税务局。

随着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推开,作为地方财政最大收入来源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地税机构也因此失去了可以发挥作用的重要抓手,而国税地税机构分设所产生的诸如整体税收征管效率不高、纳税人遵从成本较高等弊端突显出来。因此,此次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解决了长期以来国税地税职责定位划分不清的问题。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其意义不仅在于税收征管和筹集财政收入,更在于为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铺路”,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财税体制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其改革的总体设计,务必向下延伸。财税体制法治化、民主化、公开化的进程需要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需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社保体系改革需要相互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