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 临泉县检察院召开“法治村长”座谈会

为提高“法治村长”工作有内容,有成效,临泉县检察院召开“法治村长”座谈会,检察长李昊、副检察长潘登及“法治村长”参加了座谈会。

首先,潘登副检察长宣读了《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村长”工作实施意见》,重申了“法治村长”工作是推进“善治临泉”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上,“法治村长”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

李昊检察长对“法治村长”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上重视。检察干警要有大局意识,要有服务社会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豪感,要有履职尽责的担当精神,自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二是统筹推进工作。做到“法治村长”工作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成绩。针对每个行政村的不同情况,脚踏实地落实工作要求,积极帮助化解矛盾,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三是要注重工作日志及服务活动记录单的填写,既要如实又要详细,对于成功经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是加强督查通报,对不认真落实“民情交流日”活动的,进行通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