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领导干部过问案件将被如实记录”
的短视频迅速受到数万网民关注和热议。
我们一起来看看这部短视频是如何“记录领导干部过问案件”情形的:
“司法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和过问案件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
“有2次以上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给予纪律处分”
“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原来,这是福建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实行记录报告有关规定,联合该院宣传部门组织省院机关干警自编自拍自导自演的一部警示教育短视频。(福建检察检务督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