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商南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日前,商南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分别是:

1、城关街道办曹营社区文书李自斌通村水泥路工程项目中收受贿赂问题2009年12月,李自斌在支付该村通村水泥路承包人贺某某剩余工程尾款时,收受“辛苦费”1万元。县检察院在核查时,将此款予以暂扣,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商南县金丝峡镇二郎庙村党支部书记嵇发武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1年至2012年,该村先后侵占挪用、截留克扣贫因户危房改造补助款13.8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水毁道路修复和五保户建房支出。2018年4月19日,商南县纪委给予嵇发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收取资金予以退还。

3.清油河镇涧场村村委会副主任梁立军

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贫困户违规领取产业发展资金问题。2017年7月,梁立军在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补助验收工作中不负责任,未深入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导致贫困户范某某妻子将他人所养四头猪指认为自己家的,多领取产业发展资金2000元。2017年12月19日清油河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过风楼镇联合村违规群众收取费用问题。田根有在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17年4月该村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民建国补项目时,经村支部、村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在联户路、入户路建设中,违规每延米向群众收费10元。共计收取151户群众51900元。2017年12月20日过风楼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收取的51900元费用退还给151户群众。

5.金丝峡镇社会事务服务站干部严书强

失职问题。严书强在负责金丝峡镇危房改造审核把关、资金兑付等工作期间,未实地审核,批准二郎庙村2010年、2011年两批次15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群众的申请,致使危房改造资金被套取,挪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五保户建房支出。2018年4月严书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商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