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4分鐘讀懂「重疾險」(重點推薦)


什麼是重疾險

重疾險,就是重大疾病保險,是生了重大疾病後,可以得到保險一次性的一筆大額賠償。

比如小明購買了一份保額為100萬人民幣的重疾險保單,他不幸確診了惡性腫瘤,拿著醫院開具的確診報告即可找保險公司理賠,可一次性拿到100萬人民幣。但小明所需交的保費總額要遠低於100萬。

注意:重疾險與醫療險的區別:醫療險是報銷型的,比如小明擁有一份醫療險保單,他不幸患病需住院治療,此時治療費用就可以找保險公司報銷,相當於花了多少賠付多少。


為什麼要配置重疾險

小明得到這筆保險金之後,並不限制使用用途,可以用去治病,也可以用去幹別的。

重疾險的作用,不僅僅是賠一筆錢用來治療,更重要的是它可以

補償收入損失。患重疾無法工作的這段時間,中斷了收入,還有後續的康復費用、護理費等,也需要依靠重疾險的賠償金來覆蓋。

幾十萬的重大疾病治療費用,對一般家庭來說是很大的壓力,所以建議給家庭的每個成員都配置一份重疾險。

重疾險的分類


重疾險都是確診即賠嗎

在不少人眼中,重大疾病保險是確診即理賠的保險:一旦被保險人確診重大疾病,保險公司就要立即理賠保額。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以《規定》中包含的25種重大疾病為例,25種重疾共分為3類,針對理賠有不同的要求:

1. 確診即理賠,3種;

2. 達到合同約定的狀態才賠,15種;

3. 完成合同約定的治療手段才賠,7種;

看到這裡,可能你會發現:

重大疾病保險的確不是“確診即理賠”的保險。

因為除了確診重大疾病之外,它還保障「實施約定手術」和「疾病達到某種約定狀態」,保障範圍遠大於“確診即理賠”。

僅以“確診即理賠”來解讀,往往會在理賠的時候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重疾險的輕症重要嗎

這裡的“輕症”是相較於“重疾”而言的,通常為重大疾病的早期狀態或者較輕的情況,還未達到重疾的理賠標準,但也比我們普通認知裡的“小病”要嚴重得多,治療費用在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所以輕症並不輕。

對於重疾險中的輕症,國家尚未有統一的規定,各家產品對於輕症的定義都會略有不同,所以對於輕症定義需要逐條仔細分析每種病種定義,病種範圍是否覆蓋了高發情況等等。

需要重點關注的是保監會規定的常見高發的25種重疾對應的輕症有哪些?因為這25種重疾對應的輕症也是常見高發的,在選擇產品時務必要看看是否都包含了這些高發輕症~


重疾險的病種越多越好嗎

現在的重疾險,很多都保障上百種疾病。如果只看病種數量,很容易會陷入“病種多=保障好”的誤區。


其實早在 2007 年,保險行業協會就制定了 成人重疾險 的病種標準,對 25 種常見重疾進行了統一規範,並且要求所有重疾險都必須包含最高發的

6 大重疾


根據過往的理賠數據,6 大重疾能佔到重疾險 80% 的理賠,25 種重疾甚至能佔到 95%。這些疾病可以說是重疾病種的核心。

另一方面,病種數雖然越來越多,但也可能含有一些湊數的病種,比如埃博拉病毒、瘋牛病等,這些疾病在我國非常罕見。

現在有很多保險公司宣傳重疾險,一味吹噓自家的保險能保障120種重疾,甚至160種重疾,很多不懂內幕的消費者很容易被迷惑,認為保障160種重疾的一定比120種的好,其實我們更應該關注病種的質量,只要高發重疾都包含,就已經足夠了

總結

保險水不深,深得是人心,買保險一定要清楚保險的保障內容,以及自己的需求,不能盲目的相信保險銷售人員的宣傳;買保險一定是買功能,通過不同的家庭實際需求,在合理的成本下配置相應的功能,實現保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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