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疫情防控下的 “蔚蓝”帮教


2019年以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积极引入社工服务和社会力量,探索打造

“蔚蓝·复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工作品牌,先后对22名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帮教矫治成效明显。


为了充分做好疫情期间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风险,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强化同帮教对象的联系,灵活运用沟通平台,做到“防控帮教两不误”。


多督促,信息传递不延误


在帮教工作中,承办检察官与社工、未成年人、监护人、律师以及观护单位建立帮教小组。疫防防控期间,未检检察官动员帮教小组成员,通过微信、电话沟通、视频连线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帮教对象通报最新疫情信息,告知其疫情期间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外出,使其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的严峻性。定期推送法治宣传内容,督促帮教对象做好日常学习。



云办公,帮教效果不打折


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影响帮教服务进度,未检检察官及时与帮教小组其他成员沟通联系,及时调整帮教模式,开展线上帮教。通过微信收集学习心得、思想汇报等反馈材料,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联合青少年社工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开展亲职服务,促进未成年人与家长之前沟通,引导未成年人利用居家时间改善亲子关系。



结合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疫情期间,如何做好个人防护”、“关于疫情防控的法律知识”等专题学习活动,要求被帮教未成年人以书面形式呈现自己对于此次疫情的认识和感悟,确保被帮教未成年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不触碰法律底线。


勤联系,动态管理不松懈


疫情防控期间,未检检察官全面掌握每一名帮教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及家庭信息,与帮教对象及时保持联络,进行动态管理。



疫情期间,帮教对象姜某与其父亲因远方亲戚病逝需要外出吊唁,在临出发前将此事告知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得知后,与青少年社工一同,及时联系姜某父亲,首先对其在考察期间内,将姜某带离居住地不及时汇报作出了批评;在询问其此次出行的原因及当前的行程后,告知其当下疫情的最新消息,使其了解疫情的严峻性和交叉感染性,成功将二人劝退回家。在沟通中发现,姜某所在村委会对于姜某及其父亲的出行并不知情,检察官又联系到村委负责人,对其未履行好对姜某的观护职责作出了批评,同时根据了解到的信息提醒村委负责人加强对村内人员的防控管理,以做好疫情管控工作。



没有一个寒冬不可逾越,也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相信在春天来临之际,在疫情期间成长的中国会焕发别样的生机,在疫情期间成长的未成年人也会拥有更明媚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