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5 辉县市常务副市长姚志伟率职能部门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3月25日,辉县市常务副市长姚志伟率领市公安、应急、消防、质监、矿管、交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化工企业、车站等实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在新乡市永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姚市长实地查看了场所是否落实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易燃易爆场标准,是否在重点部位违规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工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姚市长再三叮嘱单位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江苏盐城3.21化工厂爆炸事故,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心理,毫不松懈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随后,检查组一行对辉县市酒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是否符合要求。

在辉县市汽车站,检查组重点检查了车站日常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车辆内是否配备灭火器和逃生锤,驾驶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检查结束后,姚市长强调:各部门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别是化工企业,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进一步落实安全保障规定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上要力求全面到位,不留死角,在监督执法工作中要力求从严从重,真正做到排查一处,整改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