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 「看基层」辉县:传承“枫桥经验” 服务基层民生

传承“枫桥经验” 服务基层民生

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检察工作如何在推到转型发展的基础上,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近期该院党组组织孟庄、冀屯和产业集聚区检察室干警赴浙江绍兴枫桥镇进行参观、考察,深入学习他们在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经验做法,探索检察工作在转型发展时期如何更好的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基层稳定等做法。院党组在充分听取考察汇报,并经专题研究后决定:依托我院三个乡镇检察室,拟设立一批基层检察联络点,聘请一批基层检察联络员,同时制定了《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基层联络点、联络员工作细则》,以保障工作机制化、规范化开展。同时决定首先在全国文明村裴寨进行试点,对切实解决好服务基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问题进行探索,总结、积累经验。

近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潇海带领乡镇检察室全体干警,来到全国文明村——裴寨村,举行首个“基层检察联络点”挂牌仪式暨检察室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向首批基层检察联络员发放聘书。

同乡镇领导共同揭牌

基层联络点的职责:

1.强化宗旨意识,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2.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犯罪预防,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3.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了解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和诉求;

4.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和保障基层改革发展大局。

发放“检察联络员”聘书

检察联络员的职责:

1.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服务,了解群众诉求,畅通诉求渠道;

2.协助检察机关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开展息访息诉及案件和解工作;

3.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反映;

4.协助检察机关做好工作回访等。

随后,参加挂牌仪式的干警共同参观了裴寨村史党建展览馆和“习书堂”,并举行了乡镇检察室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活动,切实感受和体会“听党话、跟党走、同创业、共致富”的裴寨精神,并把其和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融会贯通,作为更好的提高服务群众意识,增强服务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载体和手段予以学习、贯彻。

转自:辉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