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看市中院多措并举提升审判、执行、诉讼服务质效


为实现审判质效、诉讼服务质效和执行质效争先进位,根据省高院质效评估精神,市中院多措并举补短板、堵漏洞、固强项。


一、加强统一组织领导。审管办、执行指挥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分别为三大质效的管理机构,有不同的分管领导,三项绩效内容都很庞杂,难以形成合力。经党组研究决定,由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主要领导统一组织领导三大质效考评工作,由审管办统一监督管理,避免因权责不明导致推诿扯皮,促进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二、发挥审判管理指挥棒作用。发挥审判管理服务、保障、规范、监督作用,加强与京津冀沟通协调联系,对于审判管理提出前瞻性、预测性、可行性的目标,做到通报点评精细化、服务保障及时化、规范运行具体化、业务培训经常化。同时,在2020年开展三大质效提升年活动,组成攻坚领导小组,针对短板问题持续抓落实。


三、实现技术服务归口保障。针对文书上网、网上质证等软件与相关统计软件不兼容需要转换,致使三大质效数据省高院质效平台与中基层法院统计不同步等问题,唐山市中院明确规定对信息化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异议等事宜,统一由市中院信息中心负责处理、解释、协调,实现统一归口管理。同时,加强与省高院和京津冀法院纵向横向联系,吸取兄弟法院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应用系统畅通高效运行,真正把工作绩效转化为考核绩效。


四、狠抓精细化、机制化、信息化管理。以审判质效精细化、执行质效机制化、诉讼服务质效信息化管理为路径,有针对性地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审判质效精细化管理。一是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能力及法官判后释疑能力,提高服判息诉率,降低发改率、申诉率。结合年度案件评查活动,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优秀案例评比活动,为审判质效加分;二是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诉前分流、化解率。深化科技手段应用,对接专业调解平台,实现行业、区域诉源治理,落实繁简分流机制;三是认真落实法律文书上网工作责任制。采取专人管理定岗定位的方法,积极破解一、二审法院文书上网有效衔接问题,实现文书上网数量质量新提升;四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作用,提高陪审率。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遴选能够用得上的人民陪审员,刚性规范一审案件使用人民陪审员百分之百。同时,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充分调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两个积极性;五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高电子诉讼应用水平。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切实提高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网上交换证据等考核指数。同时,有效带动网上阅卷、文书上网、案件评查等资源共享、高效有序运行;六是加强和改进案件评查工作,发挥案件评查促进质效提升的作用。坚持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个人自查与组织评查相结合,以庭为单位建立单位和个人发还改判等评查案件司法档案,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强执行质效机制化管理。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为目标,以信息化应用为手段,提升执行质效。一是建立健全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优化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机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软件开发,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及执行大队硬件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强制事务警务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唐山法院“两分一统”执行体制改革优势,组建执行特勤大队,突出执行强制性;三是建立健全辅助事务社会化运行机制。依法规范剥离执行辅助性事务,实现辅助事务社会化;四是建立健全决策事务专业化运行机制。由员额法官在执行实施团队中发挥核心和主导作用,非在编干警从事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三)加强诉讼服务质效信息化管理。以诉讼服务信息化平台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绩效考核指标为引领,努力打造“两个一站式”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坚持科学谋划,实现诉讼服务中心系统化。实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等服务平台无缝对接;由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和非诉讼服务;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培育法治意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平台;二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实现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推动诉讼服务机制创新,将实体诉讼服务向移动网络终端拓展;深入推进京津冀法院诉讼服务一体化建设特别是京津冀法院网上跨域立案快车道建设,打造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亮丽品牌;三是规范运行机制,实现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实现设施标准化、功能实用化、管理精细化。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制改革,充分速裁团队作用,提高司法效果;四是坚持开放共享,实现诉讼服务中心社会化。深化与社会调解机构对接力度,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发挥“一乡一法庭”作用,推进“诉源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