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清代志怪故事二则——刺猬精,小手

刺猬精

  山东昌邑县胡辉岩对我说了一个故事:他家乡庄稼要收割到打场时,人们在田间搭了芦棚,命子弟夜宿棚中,以防人偷割庄稼。芦棚相连有十余座。有一个童子姓余,年纪稍大于其他伙伴,一个人睡在一个棚里。过了不久,他逐渐消瘦。父兄很奇怪,就追问他,他不肯说真情,父兄就喑嘱众童子偷偷观察他到底干了什么。这天傍晚时,众童子在田埂上玩耍,看见一个丑女人,直接走迸余氏子的芦棚,众童很害怕,跑着去告诉他家,他家人纠合同乡,拿着锄锸奔来,看到丑女人已出了棚子向西面离去,她的脸像屋脊上塑的兽头,巨口大眼,小步行走。

追赶了二里来路,丑女人急促地钻进乱草中,不再出来,众人进去一察看,发现一个洞穴,大如房间,但很黑,不知哪里是底,于是众人凑在一块商量计策,在涧口堆起柴木,烧烟熏洞。过了一会儿,有一物冲出,冒着烟跑了。众人叫喊着四散去追。此物勉强跑了几十歩,就不再动弹。众人一个个围拢来査看,原来是一只刺猬死在田间。剥去它的皮张开来,大有半亩,厚数寸,刺长二尺多,是殷红色的。众人割了它的肉分掉,此怪就此绝灭。只有余氏子独自哭泣,认为是他的美人被分尸了。胡辉岩至今还藏着一片猬皮,常取出来给人看。

  兰岩氏说:“一遇到喜欢的人,就算有南威西子这样的美人,也不会拿来交换。人都会把自己认为是美的当成美。余氏子怎么不泣呢!”

【原文】

蝟精

  昌邑胡辉岩为予言:其乡禾稼将登,有列芦棚于田间,令子弟夜宿其中,以防窃刈者,连棚十余。一童子,余姓,年稍长于其侪,独卧一棚。居无何,日渐瘠羸,父兄怪而诘之,不吐实。乃阴嘱诸童子,密觇其所为。

  是日薄暮,诸童戏于塍上,瞥见一丑女人径入余棚,诸童恐怖,奔告其家。其家人纠合同井,执锄铺往,观女人已出棚回西去,面色如瓦兽,巨口大目,蹀躞而行。逐之二里许,仓卒入乱草中,不复出。迹之,得一穴,大如屋,黝然而黑,不知胡底。因群聚定策,积枯穴口,烧烟薰之。有顷,一物突出,冒烟而奔。众哗四走。物勉行数十步,即不复动。众渐集验之,则一猬死田间耳。剥其皮而张之,大半亩,厚数寸,刺长二尺余,作殷红色,割而分其肉,怪乃绝。余氏子独啜泣,以为磔其丽人也。胡至今尚藏皮一片,每出以示人焉。

小手

  舅父海公是骁骑校,他喜欢道术,自号捉心主人。住在北京东直门外楼子庄,离城三四里左右。曾经祀奉一只白狐,亲友来求见,主人先请示白狐。 白狐从壁洞中伸出一只小手,与来客握手。小手肥白软膩,如同六七岁小儿。它所谈论必因人而发,声音如同燕子呢嘀。来客力求见它一面,它始终不答应。有人想偷偷窥探它,它就隐身在壁角,责怪说:“做什么来这儿相逼?欺负我不敢打你吗?”接着便有鸡蛋大小的石头飞落在偷看者的脸旁, 距离脸颊只差一点点。偷看者都大惊失色,赶紧作揖谢罪。

  一天,主人要去城湾练习骑射。白狐说:“三天内不要去,去必有灾。”主人就不去了。恰逢军政大员来本参领处先进行校阅,主人不得已而参加。在骑马奔驰时,马忽然跌倒,主人摔伤左腕,于是成了残废。从此被罢官家居,常常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家人不免常常责怪他,只有白狐安慰他说:“万事都是定数。这样正可以悠闲自在,怨恨什么呢!”家人又迁怒于白狐说:“大仙不食人间烟火,自然不需要日常花费。我们是凡人,一日没柴米,一日没法过,怎能不发愁呢?”白狐讥笑道:“发福发财,都各有时机,为什么不能稍微等待一下呢?我本想回报你家几千两银子,因为时机没到,所以拖延了一下。现在你们既然等不及,我不能不赶快给你们想办法,于是教主人买几百两南铅,放在壁洞中,并告诫不要偷看。

  从此毎夜三更以后,就听到房中有拉风箱的声音,五更后才停息。七七四十九日后,白狐呼主人到壁洞前,以白银锭送给他。翘边细丝,都是十足纹银。主人又惊又喜,男女六七人来来往往来拿储藏,到晚上才取完。称了一下,有五千两。

主人问白狐:“这是从哪来的?能久存吗?”白狐答:"我与君旧有缘,所以施用了仙术,烧炼银子赠送。它不是齐奴物【石崇 小名齐奴,因劫略致富。故后世称不义之财为齐奴物】,也不是假货,怎么不能久存呢?你只管花费,不必疑虑,我也从此离开这儿了。”主人恳切地挽留,却听不到回答,时间久了就没声音,原来已悄悄地走了。主人感激狐恩,为它立了牌主虔诚祭祀,主人用这些白银作生意多年,财富称雄乡里,但现在已渐衰败了。

【原文】

小手

  舅氏海公为骁骑校,好道,自号捉心主人。居东直门外楼子庄,去城三四里许,常奉祀一狐,亲友求见者,主人先白狐。狐自壁窦中出一小手,与客把握,肥白软腻,如六七岁小儿,其谈论必因人而施,声如燕子。力求一见,终不许。或潜窥之,辄隐身壁角,让曰:“何故来此相嬲!欺我不敢打耶?”随有石如卵大,飞落窥者面旁,相去颧颊,间不容发。咸惊张失色,亟揖而谢之。

  一日,主人将往城湾习骑射,狐曰:“三日内勿往,往必有灾。”主人乃止。会军政在即,本参领先期较阅,主人不得已就之。驰骤间,马忽蹶堕,伤左腕,遂为废人,罢职家居。每至薪水不供,未免室人交谪。狐独慰之曰:“莫非数也,是正可以优游,何事怨怼?”室人迁怒曰:“无柴米,一日不得过,乌得不郁郁郁?”狐哂曰:“发福发财,会各有时,不能少待耶?我本欲报汝家数千金,以时未致,故不无少俟。今既不能耐,不得不躁为之。”  乃教主人购南铅数百金,纳入窦中。戒勿窥伺。由是每夜三更后,即闻房中风匣者,五更后始辍。七七日,呼主人至窦前,以白镪授之,翘边细丝,悉成纹宝。主人惊喜,男女六七人,往来取藏,竟夕始竭,权之得五千金。问狐此从何来,可以驻世否?狐曰:“我与君夙有缘,故用一施仙术,烧炼相赠,非齐奴物也,是非赝物,何不可驻世之有?君第用之无疑虑,我亦从此去矣。”主人切切挽留,不闻应答,久愈寂然,盖已逝矣。主人感其德,为主虔祀之。以金营运数年,财雄一乡,今渐衰矣。

  兰岩曰:

  此狐不可多得,非以其以财赠也。嘉其以义交耳。《夜谭随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