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何評價李健在《中國好聲音》第六期節目中臨時改賽制?你覺得合理嗎?

夢洛特


真正知道李健是聽《貝加爾湖畔》這首歌,之後就去搜了一下他的經歷,發現他是“水木年華”組合的一員,當時還聽過《一生有你》,但是不知道李健這個人。

李健,被稱為音樂詩人,一首《貝加爾湖畔》伴隨我走過了無數個夜晚,從那時候就開始崇拜他,是我最喜歡的歌手,沒有之一。之後又參加了《我是歌手》,開始紅起來,成為俘獲少女心的王子(雖然我是男的,也喜歡他)。

這次參加《中國好聲音》,雖然是第一次參加,卻能很好的融入到這個舞臺。最新的一期《中國好聲音》,李健的的一個決定把其推到了熱門話題。在節目錄制過程中臨時改變賽制,就是最後一組(王軒,李志宇)比賽結束之後,李健要選人的時候臨時改變賽制,覺得這兩個選手沒有前面兩個待定的選手唱得好,想讓他們四個重新唱一首歌來決定晉級人員。最後選擇了那兩個待定的選手(旦增尼瑪和譚秋娟)。

從行為上來說這樣做是不對的,這樣對這兩個選手不公平,但是就事實而講旦增的《東風破》絕對無可挑剔,譚秋娟的《Five Hundred Miles》唱功也是可圈可點,進步空間比較大。從賽制和團隊來講,李健的做法是對的,那兩位哪怕進了比賽最後也是要輸(離去),而晉級的兩位走的可能比他們要長久一些。


喜歡李健,喜歡他這樣的做法,讓“好聲音”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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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在《中國好聲音》第六期節目中,因為在第三輪學員常規PK賽中,李志宇與大壯發揮不盡人意,令他難以抉擇,而李健覺得之前兩輪PK賽被待定的學院包括旦增尼瑪、Tiger在表現上不比李志宇、大壯差,繼而召集其他三位導師以及導演,要求讓四位學員再次PK最後選出餘下兩位的四強學員。


不管怎麼說李健臨時要求改賽制,還是表現出了他對學員負責、公平的態度,其實他完全有理由在李志宇與大壯PK賽結束之後直接宣佈這兩位淘汰,反正都是改了賽制,還不如改得更直接一點,但是他沒有這麼做,在徵求其他導師及導演同意的情況下,給了四位學員再一次展現自我的機會,他再從中進行定奪。

個人認為他是一位很負責的導師,儘管改了賽制會引發別人的不滿,但是出發點是好的,這既是為學員考慮,也是為自己戰隊未來發展考慮。

不過李健開了這個先河,接下去會不會讓其他導師也會因為各種狀況而臨時改賽制那就不得而知了,不過只要是為學員,為節目好,在保證公平的情況下酌情更改賽制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大家接受李健該賽制的做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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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規不成圓,無矩不成方,校正方圓,是謂規矩。流傳至今,它的意思已經延伸到了生活及社會的方方面面。成了我們工作學習,為人處事,及安邦治國等賴以遵循法則的標準。如果沒有規矩,就會亂成一團,也就無從談論家國及社會的安定。規矩,即制約和限制我們行為的各種準則。

世界上沒有哪種規則能讓所有的人滿意。人們總希望事情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發展,這無可厚非。但為了某種意願去隨意地更改已有的規則,個人認為是不合適的。往小了說,這對其他選手和導師不公平,也不尊重。往大了說,其實是起到了一個壞的引導作用。我看了一些評論,似乎比較多的是從結果來看待問題的。這就會引發一種悖論,只要我的出發點是好的,結果是好的,就可以不用顧忌規則了。

既然是比賽,那就應該有個比賽的規則,制定出來後都應該遵守,決不能容許任何一方隨便改變它,更不能肆意地踐踏它。

在現實生活中,利用自己的長處,彌補自己的不足,實現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價值,本身不錯,甚至在許多場合下都應該憑真才實學和聰明才智立足於社會。相反,若只憑一時的技巧是不會有什麼作為的。因此,我們提倡公平競爭,提倡維護共同遵守的道義,堅決反對為了一己之私隨意改動規則的行為。

縱觀古今,在國,規矩可以理解為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其方圓便是繁榮昌盛,穩定安泰。在家,規矩可理解為尊老愛幼,守孝尚德,其方圓便是幸福,和諧,美滿......遊戲必有規則,樂其中也因其所樂。磚模成磚,成就了高樓大廈;標準作業,成就了工業文明。這正是規矩的魅力所在。

當然,遵守規矩,不代表墨守成規,因循守舊。我們應該鼓勵敢於打破、顛覆舊規則的精神。但是這個打破改變乃至顛覆,是需要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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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是合理,除非是軍令,軍令如山,自然是不能改的。以李健的才華,音樂天賦,較好的個人修為,淡泊名利的個性,大家都似乎特別的理解,畢竟是一項節目,節目的制度都是人規定的,而且也是經過和其他三位導師,現場導演,華少商酌之後的決定的。哈林哥也表示了一點質疑,但是為了學員有機會表現自己,也就同意了。

李健是一個聰明,高情商的人,節目後的採訪也表示,自己的行為肯定會遭到一定的非議,他也坦言,這點壓抑和議論他還是有心理準備的。是呀,多大一個事情,只是一場遊戲,遊戲的結尾改變了玩法而已。事實還好,似乎觀眾的關注點卻不在此,而是我們的霆鋒導師。

都是在猜想,要是要修改賽制的是謝霆鋒,那估計今天可不是那麼平靜的畫面了,估計都能上了熱搜榜。隨之而來的也是兩邊倒,一方面就是質疑其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就是其瀟灑不羈的個性。

早在節目之前,對霆鋒做導師就有質疑聲,此次分組,霆鋒導師也算交了一份特別滿意的答卷。尤其是打包安琪和李佳丹的改編,可謂驚豔全場。就如其所說,她們的音樂比較小眾,但也應把這種音樂發掘出來。

李健的老師改編,通俗高雅,娓娓動聽。可能大壯和志宇的表現都不盡如人意,而又不想失去像旦增, Tigger那樣有無限可能性的學員,思索再三,才決定這麼做。但是就感覺李健有點優柔寡斷,患得患失的樣子,而不像他一貫的作風,或許就像賽前所說的有點緊張,也或許人到中年多了一份沉穩和縝密。

其實這種組合,在賽前各個導師應該心目中已經有了人選,才會放到一起。李健老師應該是沒有想好的,才會出現如此的狀況。不管怎麼樣,對觀眾來說,能欣賞到好聽的音樂就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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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錄播的,其實李健戰隊是最後一組。其他導師已經沒這個權力和機會改了。這樣做其實對第三組的兩位是不公平的。歌而言,有的時候是很主觀的,你覺得好那就好,有人覺得不好呢,那就是不好!如果規則隨意更改,那麼直接6人唱6首歌,淘汰2位就好了。沒必要制定這個規則。有規則就不能隨意更改。如果按照這樣說對學員考慮。誰記得有一場周杰倫導師戰隊有一個胖胖的女孩子唱歌非常好聽卻被吳奇給pk掉了,周杰倫很不爽,很想留住她,但他也沒有說你不能pk她破壞規則!!這個社會本就是是規則組成的,你不能隨意破壞規則,因為這樣你就是讓他人為你的錯誤買單。人人都效仿,豈不是大亂?規則不合理之前你可以提出,其他導師都執行了,你卻要求給你開特權這是很不合理的,很不公平的。和導師商量的時候,其他導師臉色都不太對,哈林說的話也可以看出不太願意。其實根本不是規則的問題,而是分組的問題。既然已經這樣分組了,就該好好接受。世界盃分組完了,比賽輸了,你說我不同意這個分組要求重新比?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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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健哥的聽友,這個事情分三個角度說。

1.學員角度:對於學員最重要的是在舞臺上多唱幾首,多留下好的作品。像這種選秀節目,名次靠前的學員不如靠後學員發展好的例子舉不勝舉,就舉《好聲音》的例子李代沫,早早的被淘汰,但他的歌被記住,雖然後面吸毒,但那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與音樂無關。李健雖然改變了規則,但客觀上,讓4個學員中的2個人多唱了一首歌,增加了一次在舞臺上多留下好作品的機會。其實晉級四強不也是多唱一首歌的時間嗎?

2.李健角度:對於導師來講,音樂選秀節目最大的規則是音樂本身,其他的規則是小規則,小規則是為大規則服務的,千萬不要本末倒置、買櫝還珠。就像高速上開車,最小傷亡率是大規則,選擇撞人還是撞物是小規則。對於李健來說,他破壞規則但同時,自願承擔非議是一種擔當,相信也是基於不負自身價值觀和音樂觀的選擇,我雖與李健不相識,但是作為聽友追隨十多年,個人認為他的言論與行為向來是一致的,個人抉擇是一以貫之的。李健的音樂選擇一直踐行著“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的理念。剛出道不久的時候,水木年華大火,李健的音樂力量還小,並不能對抗充斥著歌壇的R&B和各種“duangduangduang”,他選擇個人不做那樣的音樂,與小盧單飛後,他做自己心中想要的音樂;在《歌手》上大火後,李健不斷的為原創音樂呼籲,並把很多原創音樂人的作品帶到大眾面前。這些都證明了李健是清楚自己本心的,大致可以說明並不像很多迫害症患者認為的破壞規則就是黑幕。

3.其他導師角度:在破壞規則這件事情,李健徵詢了其他導師的意見,表明他對其他導師的尊重。直播視頻表現出來的是其他導師同意了李健破壞規則但舉動。我相信其他導師是真心認同李健對音樂的堅持。如果其他導師是出於情面不好拒絕,那隻能說他們情商高。

謝推,既然被推薦頭條首頁了就再補充一下對康樹龍被選的看法,個人認為歌詞中的個別字眼之於整首歌曲的演繹而言,就像是一篇作文的錯別字。就算再嚴苛的考官也不應該因為幾個錯別字把一篇結構合理,文采飛揚的作文判為不及格。同理,康樹龍整首作品節奏拿捏基本準確,表達豐富,音樂性十足。不能因為兩次歌詞錯誤就質疑他晉級的合理性。李健在節目裡說他自己最熟悉的歌也會忘詞。其實,很多人沒有說在場的天王周杰倫就是忘詞大王,而且天王殺手周華健更是忘詞大王,曾經一首歌有一半時間靠啦啦啦唱完的,但並不能影響他的音樂的偉大性。

再補充說說李健,他在本期節目播出之前輿論上基本接近於零差評。但是李健其實在各種採訪中一直強調不要把他神話,他就是過普通人的生活,在生活中他也不完全像鏡頭前一樣。這次,在節目播出前李健已經預見到會有非議,但他依然堅持自己的音樂主張。這個事件發生後,某種程度上幫助李健篩選了一部分偽聽友、偽歌迷甚至是純粹的顏值粉,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而且,這次李健展現給我們,他除了音樂的自信和素養,更有音樂的擔當。

鑑於最近火熱的崑山事件,我再補充幾句,按照多家司法機關官微公佈的判罰100案例,只有4份被認定為正當防衛。所以司法機關官微溫馨提示,正當防衛主要靠逃。這裡其實有一個問題就是,對正當防衛變成了要求精準防衛,已經是一個壞的律條,但是大多數法律工作者和司法人員出於自身安全和避免麻煩的考慮,都默認了壞的但是容易執行的律條。在類似事件還沒有成為公眾關注點事件前,哪個法律工作者或者司法人員如果像李健堅持心中的好音樂一樣堅持心中的正義去破壞這個潛在的壞律條,往往就會承擔侵害人家屬甚至家族的威嚇,以及所在單位的指責甚至停業處罰,甚至同行會責罵我們都這樣判你為什麼搞特殊化。這就是李健直播時提到的打破規則總是會受到指責甚至非議的,但越是這樣,我們普通的個體才更應該聲援他以及他們這樣的異己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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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李健是在基本合理的範圍內,最大程度優化了自己的戰隊。

李健這次被詬病的地方在於他違背了節目的規定,將同一組的兩個人全部淘汰了,而按照原本的賽制他們中是必須有一人要晉級的。

不過李健戰隊最終仍然是四人晉級,這個結果是符合賽制的。李健選擇四位學員同時待定,每個人獨唱一輪再選兩人晉級也是對學員負責的表現。

另外,李健的情商也很高,他對這件事進行了很好的的處理,把不太合規矩的行為變得容易讓人接受了。首先他第一時間選擇跟其他導師商量,徵得了同意之後才執行,充分表現出了對其他三位導師的尊重。

其次在幕後採訪的時候他沒有迴避問題,反而很坦白地說這樣做可能會面對一些非議,但是他自己承受得住,而且一個人如果連這點非議都承受不住,那麼他什麼事也幹不成。

李健的態度讓大家覺得他有責任心、有擔當,也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修改賽制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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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也看了這一季的好聲音,規則應該是賽前就定好,中途更改似乎不合理,給出的理由是為學員考慮,也是為自己戰隊未來發展考慮。但是既然是規則就不能是隨便更改的,這讓我想到了高考,如果當年高考可以有這樣的操作,我是不是也可能考上更好的大學,更多的學子是不是能夠上自己應該能上更好的大學,規則就是要防止中途中出現變數,達到制約的作用,隨便的更改不太合理,最多的理由也只是掩飾而已,更不要說什麼高大上的理由了,實力運氣本身就是比賽的一部分,高考也一樣,學習成績和現場發揮以及運氣都是高考的一部分,每年都有一些學子因為各種主觀和客觀原因無法正常發揮,但是沒辦法,規則就是規則,個人覺得更改規則不太合理,別說什麼其他導師同意,那種情況其他導師也只能同意,沒什麼可說的。比較有可能的是李健只是按照節目的劇本走下去而已,假如更改規則的是謝霆鋒,估計輿論會更加強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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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絕對是今年《中國好聲音》最大的亮點,長相帥氣,但為人低調,話雖不多,但極具殺傷力,這樣的性格應該大家都非常喜歡。

至於李健臨時改賽制,對於李健來說應該還是本著對學員負責,為挑選更優秀的選手而考慮,確實是一位好導師。

節目中Tiger和趙家豪對決,趙家豪勝出。第二輪康樹龍和丹增尼瑪對決,康樹龍勝出。到了第三輪,李志宇和王軒對決,李健在做選擇的時候卻猶豫了。大概意思是希望他們四個人每個人再唱一段,從他的話語中能夠明顯感覺到他對最後一組的選手不太滿意,希望他們四個人再唱一輪,然後再定勝負。 經過幾位導師協商,最後達成一致,四人各自再演唱一曲,最後李健留下了Tiger和旦增,淘汰了王軒和李志宇。

作為觀眾臨時更改規則,多聽四首歌是好事,就像謝霆鋒說的那樣這種玩法很刺激,但對於最後一組選手來說這是不公平,雖然在這件事情上我很欣賞李健的“不守規矩”,但按這種玩法,比賽還要規則幹什麼。

這就是音樂娛樂節目,對學員來說雖然是不公平的待遇,但是你既然參加了《中國好聲音》這個平臺,你就應該理解這種“不公平”。還是很期待李健在《中國好聲音》這個舞臺上有更多的“驚喜”。


科幻直通車馮志剛


李健導師臨時提出動議,徵求了其他幾位導師意見,決定最後一對不做選拔,合併與前兩個落選選手四個人一併做最後比拼,可以理解。

由於最後這一對錶現明顯都不好,讓這倆誰進四強都沒有體現把最好的歌者選出來的目的。在李健看來,選手由於緊張,錯幾句歌詞但樂感和基本功不錯,還是可以改進;但音準、發聲習慣、美感、舞臺習慣都難以短時間修正,影響下一階段藝術表現;所以,才提出新的動議。

其實李健可以在兩兩分組時,把強弱搭配,汰弱留強;以避免後面的尷尬。

李健已經贏得觀眾的欣賞,幽默、知性、純粹、認真……他提出一些新建議往往被認為製造有益的節目體驗。他的段子也廣受好評。專業見解有新意。

最後一對選手可以提出抗議,但沒有。一方面是對導師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承認自己表現不好;男生音樂選擇面太窄,可塑性不足;女生中低聲區改進需要太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