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董磊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8月26日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董磊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杰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杰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决定免去:
刘文俊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据安庆市政府网站信息显示,本次去职的两位副市长此前均已出任安庆市委常委。其中董磊已任安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杰已任安庆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