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顛吾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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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糾正一下提問者的錯誤,童養媳不只是古代有,民國時期也有。
童養媳的原因有很多。一種是女孩的父母將孩子賣給人販子,特別在古代、民國發生災荒的時候,“賣一口,換十口”成為當時父母的無奈選擇。這樣既解決了女兒的婚配問題,又減輕了家庭的負擔。有些是被黑心販子拐賣,為掙錢賣給他人做媳婦。為重病男人沖喜,大有人在。
中國現在童養媳的消失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婚姻法中明令禁止婚姻買賣,童養媳才從歷史長河中消失。
至於這位同志提問的婆媳關係,我想說這和是否是童養媳無關。童養媳是買來的,就等於是金錢交換物,如何能更好,又不是自己的親閨女。
婆媳關係自古處理不好。哪個媽媽撫養了半輩子的孩子被陌生女人搶走能甘心。哪個女子願意改口叫一個陌生的沒有血緣的關係的人為媽媽,而且要孝敬她,討她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