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滨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关于全面恢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正常作息时间和工作秩序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东坎、坎北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滨海港经济区、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决定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全县恢复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常作息时间和工作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从 2020 年 2 月 26 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和工作秩序,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在岗在位。

二、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测量体温,其他进入相关单位人员需履行登记手续并戴口罩和测量体温。做好单位公共区域定期消毒、通风等防护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原则上不举办人员集聚活动。对社会开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等人员聚集场所,应采取预约、错峰、网上受理等办法,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数量。单位内部食堂在可防可控的情况下,有计划组织供餐服务。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的责任体系,逐级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滨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