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如何看待浙商銀行調降非“限購”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至20%?

冰劍夜琴


作為疫情期間首個宣佈下調非“限購”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至兩成(20%)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雖然對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市場影響很小,能有多少人實際享受到這個政策都還是個疑問,但還是引起了較大的社會反響。小菜就這個問題,分享下自己的看法:

第一、浙商銀行的政策內容

2月24日,據媒體報道,總部位於杭州的浙商銀行下發了個人住房貸款通知,對非“限購”城市,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監管政策要求,將居民家庭購買首套個人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從原來的三成(30%)下調至兩成(20%),並取消500萬以上房貸納入非普宅標準的貸款政策。

第二、其他銀行的首套房首付比例

2015年9月,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佈通知,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

在這個原則性規定基礎上,根據“分類指導、因城施策”的原則,各地可根據城市情況,最低下浮5個百分點,也就是最低首付比例為20%。

兩成首付執行一段時間後,2018年起,陸續有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等開始上調首付比例至30%,截止浙商銀行發佈新規前,非“限購”城市的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基本已迴歸三成首付。

可見,浙商銀行發佈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不是新政策,也不是突破性的政策,而是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許可的範圍內,根據“分類指導、因城施策”原則實施的自主經營行為。

第三、浙商銀行調低首付比例的積極意義

突如其來的疫情,確實打了大家一個“措手不及”!

首當其衝的是旅遊業、餐飲業和房地產業。房地產售樓部關停,中介關門歇業,房產交易停滯,成交量大幅下滑,銀行房貸業務也在急劇萎縮,銀行內部也面臨經營壓力。

為提振市場信心,刺激交易,截止目前,全國已經有50多個城市在“因城施策”原則指導下,出臺了各類房地產紓困和“救市”措施。比如,天津等地施行土地出讓金延遲繳納、分期繳納;南寧公積金二套房也可貸公積金;駐馬店公積金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等等。

在這種背景下,浙商銀行根據國家政策和自身的經營需要,出臺調低首套房首付比例的政策,既是“救人”,也是“救己”,具有積極意義。

01、示範效應

2018年起,各大銀行首付比例陸續迴歸3成後,浙商銀行率先在2020年下調首付比例至2成,具有示範效應。可能會因此帶動其他銀行在非“限購”城市也推行首套房2成的首付比例,有利於保持信貸政策寬鬆。

02、刺激市場交易

非“限購”城市多數是三四線城市,遭受的疫情影響最大。

開發商層面,“返鄉置業”泡湯,無法“回血”;而全國陸續復工後,三四線城市人口外流,“小陽春”也將大打折扣,房企急需政策利好刺激樓市,銷售回籠資金緩減壓力。

購房者層面,疫情收入銳減,消耗了儲蓄,而眼前購房的話,無疑需要再積攢一下,或者降低購房門檻。

在這種背景下,銀行出臺直接利好樓市的刺激政策,就有利於吸引剛需入市,刺激樓市成交,緩減開發商的資金壓力,也緩減購房者的資金壓力。

03、宣傳效應

在疫情期間,浙商銀行率先下調首付比例,成為了社會焦點,取得了很好的宣傳效應。

從貸款實際效果看,受限於自身機構數量少,輻射面窄,房貸體量小,可以想見,這個政策對貸款市場的衝擊力會很小。

在實際執行中,應該也不是所有首套房的貸款申請人都可以享受到,大概率會有一定的條件限制。比如,徵信記錄好、收入高、還款能力強、就職單位穩定性佳等。

也就是說,銀行幫你加高了槓桿,降低了買房門檻,但同時它也要考慮借款人的資信條件和還款能力,不能隨便亂放,必須要防範住金融安全和貸款風險。

從這個意義上說,浙商銀行調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賺足了眼球,取得的宣傳效應要大於能給貸款人帶來的實際效果。

浙商銀行下調首付比例的侷限性

截止2019年6月,浙商銀行在全國17個省市及香港有250家分支機構,雖然實現了對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及中西部地區的有效覆蓋,但跟建設銀行等國有六大銀行比,確實是“小銀行”。

也就意味著,浙商銀行雖然率先下調首付比例,賺足了大家的眼球,但能給全國樓市帶來的實際效果可能並不大。

另外,受限於分支機構數量和輻射區域的狹窄,不管是受惠地區,還是受惠人口,這項政策的實施面也不會大。

因此,浙商銀行下調首套房首付比例至20%,帶給大家的心理安慰多於其本身能起到的實際效果;帶給樓市的更多可能只是“春風”,但不是“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