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2月24日张家口4位确诊患者治愈出院

截至2月24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4例(宣化区12例、尚义县4例、桥西区2例、万全区1例、崇礼区1例、康保县14例),累计治愈出院32例(桥西区2例,万全区1例,崇礼区1例、宣化区12例、尚义县4例、康保县12例)。现有确诊病例2例,无重症病例,无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390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5人。

2月24日,张家口市又有4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在医疗、护理、影像、检验等专家、医护人员的精心观察、治疗和护理下,符合出院标准,从张家口市传染病医院治愈出院。

宋某,女,54岁,康保县人,于2月10日发病,2月11日就诊于康保县医院,2月12日转至市传染病医院,并确诊为新冠肺炎。

阴某某,女,62岁,康保县人,于2月10日发病,2月12日转至市传染病医院,2月13日确诊为新冠肺炎。

刘某,男,67岁,康保县人,于2月8日发病,2月13日转至市传染病医院,并确诊为新冠肺炎

刘某某,女,32岁,常住保定市,于2月10日发病,2月12日就诊于康保县医院,2月15日转至市传染病医院,并确诊为新冠肺炎。

据了解,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团队坚持一人一团队,一人一方案的治疗原则,采取中西医并重办法,尽早应用中药疗法,规范、合理、科学救治,有效促进患者顺利康复。目前,四位患者已恢复正常体温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吸收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六版)规定的治愈出院标准,经市核心专家组评估,符合治愈出院标准。

出院前,患者们对医护人员给予的精心治疗和无微不至关照表达深深的谢意,主管医生叮嘱患者出院继续做好居家观察和随访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2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