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宝鸡作家专栏:我的战“役”日记——蔡武尚

我的战“役”日记

◎ 蔡武尚

这注定是个不寻常的春节。团圆的旅程暂时中断,走亲访友的习俗也只能暂且搁置。在疫情阴影笼罩下,在过年休假中接到指令,听从组织召唤,取消休假,立即返回工作岗位,迅速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之中,我的日记也成为记录一线工作的战“疫”记录。

1月25日

大年初一凌晨5点半,与往年一样,我和同事军林便带着照相机、摄像机、无人机等装备便驱车前往法门文化旅游景区采集一线民警工作画面。到了法门文化旅游景区,沿途道路几乎没有车辆,行人也很稀少。尽管法门文化旅游景区提前发布了闭园公告,但为了防止有游客前来旅游,我俩和支队前来执勤的100名同事一直在既定岗位上坚守,直到中午饭时分,接到撤岗命令返回。

1月26日

大年初二,接到取消休假返岗上班命令,我和军林随即返回工作岗位。下午领了一只防护口罩,便随支队领导到市区高速公路出口交警防疫一线执勤点检查慰问,开始报道支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

1月27日

大年初三,在市县辖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道公安检查站,随处可见“警察蓝+天使白”忙碌的身影,交警以"硬核"的责任与担当,全面落实“一级响应”,24小时坚守岗位,与卫生、交通等部门一道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通过车流、人流传入、传出宝鸡,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我和军林开始了疫情防控宣传之路,组织宝鸡新闻网、宝鸡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记者集中采访,与人民网《武汉时间》视频连线,现场介绍宝鸡交警抗击疫情工作开展情况,大力宣传抗疫一线执勤交警的辛苦付出和默默奉献,广泛传播疫情防控知识和管控措施等,营造人人参与疫情防控的浓厚氛围,凝聚警民战疫合力。

1月28日

大年初四,有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与我联系,想慰问抗疫一线的执勤交警等工作人员。我报请组织同意后组织协调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分别到高新潘家湾公安检查站执勤点,连霍高速宝鸡出口、高新出口、蔡家坡出口等处慰问,给抗疫一线执勤交警、医护人员赠药送饭,温暖人心。并驱车300余公里,对市县区交警抗击疫情一线工作精心拍摄,集中进行宣传报道。

1月29日

大年初五,我随支队领导到陈仓、巡查大队检查。看到212省道等国省道执勤交警既要防疫情还得防事故,便主动请命,领导再三叮嘱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我和军林便驱车到212省道凤县段、秦岭段"逆行"而上,采写新闻报道素材。

1月30日

大年初六,疫情防控十分严峻,春节假期延长,但我们交警继续上班。妻子坚决不让我出门工作,与妻子说明情况、达成理解共识后,我便戴上口罩、背着相机继续出发,在交警执勤点捕捉新闻素材,晚上8点才回家。

1月31日

早上去上班的路上,军林突然问我今天星期几?真还把我问住了。军林查看日历后说:“今天周日了,也不知道休息不?”我说:“这时期,应该没有星期的,战疫情,做好自己份内的事便是了!”说罢,我俩继续到神农、高新等高速出口交警执勤点采写素材。

2月1日

接到上级通知,我们全程参与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到宝鸡交警支队连霍高速宝鸡出口、陈仓省际公安检查站、连霍高速虢镇出口交警抗击疫情一线执勤点,现场直播交警防控疫情工作开展等情况,给大家带来最新疫情防控举措和路况等情况。

2月2日

整理《人民公安报》等主流媒体近日刊登的新闻素材,统计20余家中、省、市新闻媒体刊发或转载宝鸡交警战疫情工作宣传报道,并接到支队对我俩的表彰通报,心里甚是欣慰,默默地说道:“冒着感染疫情的风险冲锋在一线,值了!”

2月3日

结合当前工作,带领宝鸡新闻网记者到一线实地采访抗疫先进人物王晨霁、王勇,讲好宝鸡交警抗疫故事。并联系广告公司制作4块宝鸡交警抗击疫情相关工作宣传展板。

2月4日

今天立春,阳光正在和凶神恶煞拼杀。我和军林带着对春天的向往,精神十足的到市区连霍高速宝鸡出口、宝钛出口、高新出口、神农出口拍摄一线执勤交警迎寒“逆行”而上、辛勤工作场景,搜集整理各县区夜间工作感人画面,并撰写《战疫情,有交警值守的夜晚不怕“黑”!》新闻稿件。

2月5日

按照支队领导安排,我配合拍摄宝鸡公安交警疫情防控工作操作规范流程教学片,负责提供素材和短片制作,并策划拍摄宝鸡交警战"疫"情宣传片。

2月6日

我们对支队表彰的122指挥中心进行采访,挖掘战疫情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谋划新阶段抗击疫情交警宣传工作。并与支队政治处、法制科一起继续拍摄《宝鸡交警防控疫情路查教学片》,晚上帮忙整理素材、剪片直到夜里十二点。

2月7日

我和军林有点犹豫该不该外出,讨论是否继续到抗疫一线采集素材,是该冒险继续去,还是呆在办公室?心里很是纠结!下午2点,我俩决定去宝钛、高新出口策划战疫中的"铿锵玫瑰",毕竟她们也是巾帼不让须眉!

2月8日

今天正月十五元宵节,疫未熄,元宵节不"圆",战疫依然严峻,街面十分的安静。团圆有时!我们继续"逆行"而上,先后到高新、潘溪、宝钛、潘家湾、神农等执勤点采写一线民警元宵战疫工作场景,发出宝鸡交警的十二时辰新闻通稿。

2月9日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盼着疫情防控工作早日出现"拐点",妻子想尽快恢复正常上班,可听专家说,应该继续"宅"在家就是为防疫做的最好贡献,她有点按耐不住了。上午,联系宝鸡新闻网、宝鸡电视台记者一同去陈仓采访陈仓大队一位辅警以普通居民身份给社区防疫人员捐赠防护服与护目镜的暖心事;下午,与同事一起到千河防控点采集女警素材。

2月10日

早上路上的车辆较之前有所增加,部分单位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相继复工。早上相继参加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市公安局视频会议。下午科室开会贯彻会议精神,明确这一特殊时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向与主导思想,并发出进一步规范宣传工作纪律的通知。

2月11日

接到组织通知,由于我们在抗疫一线的突出工作,市公安局给我和同事分别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一次,并给我们颁发了奖章、证书和奖金,鼓励我们再接再厉,打赢战“疫”!

2月12日

采写巡查大队典型人物郭洪亮先进事迹,并在全媒体予以推送报道。下午在高新千河防疫执勤点拍摄交警保障民生物资运输车辆安全畅通工作情况。

2月13日

抗击疫情没有停止,我没有休息的理由。我继续与同事驱车到千阳、凤翔、岐山交警战疫一线执勤点拍摄素材,讲好宝鸡交警抗疫故事。

2月14日

《宝鸡日报》刊登《宝鸡交警严守东南西北四大门战"疫"情工作》稿件。全媒体推送《宝鸡交警战"疫"一线的铿锵玫瑰》,朵朵战地红花获得诸多红心点赞!

2月15日

今天星期六,在办公室整理战役快讯、战役先锋、战役动态等资料,上报市局、省总队和陕西公安等相关单位和媒体。

2月16日

组织考察火线提拔干部,并鼓励同志们继续加油,疫情一天没有得到控制,我们就一天不能放松,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心态。自己觉得所做,问心无愧,足矣!

2月17日

星期一,早上路上人车明显增多,诸多单位陆续复工复产。我与军林来到潘溪高速出口,录制防疫情保安畅视频,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安全,科学防控疫情,坚定信心,战役必胜!下午去陈仓大队交流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晚上陪同宝鸡日报副总编徐宏兵、政法部主任韩强娃等到神农出口采访先进典型人物和交警感人事迹。

2月18日

上午到244国道周原检查站拍摄保民生车辆安全畅通素材,随后到监管大队采访抗疫一线交警许振峰故事。中午接到通知,下午贺东副市长到支队车管所、122指挥中心、高新大队、高交大队检查道路交通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我随支队领导全程参与报道。

2月19日

《人民公安报》刊登由我编写的宝鸡交警《战役保畅双管齐下》图片新闻。上午继续到监管大队采集素材,并刊发出《疫情当前,毅然在秦岭深处默默坚守》报道,下午与同事一起到岐山蔡家坡、眉县马家镇收集素材,了解掌握交管路况等。

2月20日

《宝鸡日报》刊登宝鸡交警青年突击队、推迟婚期、救助人员等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挖掘素材组稿给宝鸡日报专版。太白、凤县下雪,安排民警拍摄素材,下午撰写《宝鸡交警风雪战“役”,“警”色温暖动人》传至相关媒体。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在继续……疫情不除,交警不退。战斗不止,宣传的号角永不停歇!

2月21日

早高峰时段与宝鸡交通旅游广播畅通997节目主持人电话连线,报道宝鸡交警防控疫情保障安畅工作,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自觉守法,共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平安环境。下午,国、省、市相继发出撤销疫情检查点通告,要求尽快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战“役”胜利前的曙光已经到来,春暖花开,马上阳光明媚了!但是疫情依然没有完全过去,疫情防控仍不可松懈!

2月22日

又是一个星期六,我继续在单位值守。早上9点,省总队视频调度会,刘支队汇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及检查点撤离情况,着重安排部署复工复产恢复交通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支队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参加。

此刻,我的心没有丝毫的放松。会后立即联系宝鸡新闻网、宝鸡电视台记者上路采访、拍摄“宝鸡交警吹响在防疫中复工,在复工中防疫,全力保安全保畅通,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冲锋号”,为担起主责主业凝聚合力,汇集力量!

疫情发生以来,我一直奋战在疫情宣传第一线,到今天已经连续29天没有休息,及时将中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传递给广大交通参与者,把疫情防控科学知识渗透给大家,把全市疫情防控一线交警先进经验和感人典型挖掘展示出来,讲好宝鸡抗疫交警故事。传递宝鸡交警感人声音,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不想写战“疫”日记了,不愿再写“疫”这个字。

愿岁月静好,春暖花开早相约!

蔡武尚,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宝鸡市作家协会会员,现任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多年来,本人紧紧围绕交管工作中心,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业绩,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优秀公务员8次,优秀中队长1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