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对看守所 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政法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在押人员安全,2月21日上午,黄龙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泽斌,县检察院检察长潘振洲,县公安局政委鲁强一行对黄龙县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县公安局副政委申军,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段艳萍一同督导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看守所值班大厅和监控指挥室,查看了值班情况和交接班出入登记记录,详细了解了监管场所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察看了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配备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调阅查看了监室、监控区域、伙房、办公区域的实时管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针对当前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检查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政法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完善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看守所的监督管理;二要

落实管理措施。严格落实中省市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文件精神,强化防范意识,严格做好防护隔离措施,做好值班民警及后勤人员出入登记、消毒、检测体温等工作,非值班民警不得进入监区,坚决杜绝“输入型”疫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看守所内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管理和防护。三要加强检察监督。驻所检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看守所工作流程的全程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做到实时实地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万无一失、确保在押人员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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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段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