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抗疫”小组 打出检察工作组合拳

“我们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既要灵活运用“智慧检务”手段,又要突出抓好练兵备战,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刑事案件,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抗疫”小组通过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政务微信办公平台,召开视频学习会议,员额检察官陈永新对该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学习和出勤进行了安排部署。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保证刑事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塔河检察院业务科室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号召下,第一时间组成了刑事“抗疫”小组,他们在具体办案中,认真审阅卷宗,将错综复杂的案情抽丝剥茧,准确把握案件性质,撰写案件审查报告,打印粘贴起诉书,审批用印订卷有条不紊,相关案件顺利被移送至塔河县人民法院审查起诉,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除办理刑事案件以外,刑事“抗疫”小组每天都在学习各地关于涉疫方面的刑事政策、典型案例,为随时可能出现的涉疫刑事案件办理做好充足的准备。

视频会议、远程提讯、网络办公、在线学习……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工作方法,多渠道、多平台、多举措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依法办案不等不靠不拖,利用视频会议形式确定了疫情期间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坚决维护一线医护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严惩造谣传谣、哄抬物价、诈骗等涉及疫情的犯罪行为,在全力防止疫情扩散的基础上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为保障案件办理能够依法顺利推进,12月18日,该院在大兴安岭检察分院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启动看守所远程提讯系统,运用“智慧检务”技术协助加格达奇检察院开展司法办案,通过远程提讯系统进行远程讯问,同步传送双方图像影音。在此次远程提讯中,远在加格达奇检察院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借助塔河县检察院看守所的远程提讯端,与身在塔河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在“零接触”的前提下,实现了远端“面对面”讯问,视频画面清晰,讯问过程连贯、高效,检察官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了核实确认,收效甚佳。

提讯结束后,此次讯问笔录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发送到看守所讯问室,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当场确认签字、摁印,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传回加格达奇检察院远端,全程衔接顺畅,没有出现任何纰漏。

据悉,早在2019年初,在大兴安岭检察分院技术部门的安排部署下,塔河县检察院就已利用检察工作网搭建完成了远程提讯系统,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协助各院打破地域限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使办案更加便捷高效。

疫情当前,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抗疫”小组,讲政治、顾大局,既无惧风险,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参与执勤管控,又履职尽责,依法及时准确办理案件,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