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疫情防控群众自治怎样做?听听高峰书记怎么说

2月14日,高峰赴部分镇街道督导检查疫情防控群众自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张先卫,副区长张勇、斯文,联系镇街道区领导参加督查。

高峰一行来到秋浦街道翠微南苑一期、清风街道新港花园小区、杏花村街道香格里拉小区、池阳街道烟柳园自建房小区、池阳街道绣春巷小区和殷汇镇龙山村,听取各地疫情防控群众自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现场查看群众自治试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详细询问疫情防控群众自治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研究部署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

高峰指出,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区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织牢防控网,全区各地广大群众纷纷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彰显“疫情面前,人人有责”的强烈责任感。

就做好疫情防控群众自治试点工作,高峰强调,要将疫情防控体系向最基层延伸,在农村和城区分别建立“镇街道、村(社区)、村民组、小网格”和“街道、社区、小区、楼栋”的四级防控网格化、封闭式组织体系,发挥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疫情防疫一线,守护好自己的家园。各村(社区)要在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村(居)民自治组织的自治自管作用,充分发动群众自防自控、群防群控。广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要带头参与自治、自防、自控,自荐担任所在村组(小区)的“楼栋长”“网格长”等自治组织职务,自觉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广大群众要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前提下,践行雷锋精神、志愿精神,积极参与所在小区(村组)的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认领设卡防控、疫情排查、环境整治等任务,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