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扎县人民检察院 召开“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廉政教育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集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工作质量,着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020年1月17日,我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廉政教育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艳主持,全体在家干警参加。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藏纪通[2019]40号)和中共山南市纪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山纪办发[2019]27号)文件精神,并指出,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反弹的多发期、高危期,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正在开展的集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工作相结合,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艳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制度执行,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二是以典型案例为戒,严守“十个严禁”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三是

严格按照节日期间维稳部署的高标准、高要求,落实好外出报备制度,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