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鹤壁通报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典型案例

1、浚县浚州街道办事处小榆柳村党支部书记刘维龙、七股路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刘永强、浚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李树彬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1月27日,小榆柳村村民吴某芹向村党支部书记刘维龙汇报,准备于2月1日(正月初八)在村内组织人员举行民间社火表演,刘维龙没有明确拒绝。2月1日上午,吴某芹组织9名村民在本村开展社火活动,对此,刘维龙没有进行制止,导致人员聚集,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刘维龙负有直接责任,分包该村的浚州街道办事处七股路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刘永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包七股路管理区的浚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李树彬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月3日,刘维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停职处理,刘永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树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淇县北阳镇玉女观村党支部委员万新建、村委委员李国安擅离疫情防控岗位失职失责问题。2月1日上午8时左右,淇县县镇疫情防控联合督查组到北阳镇玉女观村疫情防控卡点检查时,发现该卡点无人值守。后经联系,值班人员万新建、李国安才从村委办公室跑到值班卡点。万新建、李国安作为当班值班人员未能落实24小时值班制要求,擅离岗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工作失职失责。2月2日,万新建、李国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淇滨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庞村党员王长河瞒报疫情信息问题。1月16日,王长河的儿子王某某乘坐高铁由武汉回到庞村家中。疫情防控排查期间,王长河刻意隐瞒其子王某某从武汉返乡的事实,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其家人采取居家隔离措施,还多次到村防疫检测点打听疫情防控情况,其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月1日,王长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鹤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