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市检察机关刑执部门积极履职合力抗击疫情


新春佳节之际,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蔓延,按照自治区院、市院统一安排部署,市院及时与市公安局沟通联系,就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达成共识,下发通知后旗县区检察院迅速行动,深入监管场所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察工作。市院刘治中副检察长对看守所新收押人员先行在过度监舍隔离观察、疫情防控期间驻所检察干警实行封闭管理提出专门要求。四部林海主任通过电话与微信的方式,随时了解情况,指导督促基层院开展工作。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2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刑执干警到旗看守所进行全面的疫情排查,次日,正式向看守所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看守所制定防控方案、加强巡视监控,及时掌握在押人员健康状况,取消在疫情期间的出所辨认、鉴定、会见等活动,避免与外界接触。1月27日主持工作的副检察长张万仁和分管院领导宋风义到看守所进行疫情防控监督检察。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6日至28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对看守所疫情防控监督检察做出专门规定。1月29日分管院领导曾哲强带队到看守所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对旗看守所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意见,助力打赢这场攻坚战、保卫战、歼灭战。


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0日,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邢露、党组成员吴浩波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到临河区看守所监督检查防控疫情情况。检查了解看守所对监区消毒、在押人员健康饮食及思想动态等情况,要求看守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控疫情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同时要求驻所检察干警要严防死守,全力配合看守所的工作,坚决打赢这场防控疫情阻击战。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虎亲自带领刑执干警深入监管场所检察监督看守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五原院于2020年2月1日在自治区检察机关率先实现驻所检察干警与看守所值守干警共同封闭管理,该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予以肯定。


磴口县院、乌中旗院、乌后旗院刑执部门也积极开展了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察各项工作。


自2020年2月2日起,我市看守所全面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任何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截止2月5日,基层检察院驻看守所刑执干警也实行封闭管理、封闭值班,与监管干警共同奋战在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战场”上,同心同德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市院第四检察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