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提離職的情況下,應該接受領導佈置的新任務嗎?

人在職場lily


那些說接受的都是眼瞎啊!?人家都被批准休假了,都出國了,回來幹嘛呢!?給領導個面紙!?如果遠程能幫一下是可以的,要是非得去辦公室,你還得自費飛回去!?再說了,公司都沒人麼?要是我,我就不去,直接說,不在國內,沒空~趕緊讓他找其他人,別耽誤了工作,而且我回去的話,得好些日子呢~別磨嘰啊,別磨嘰,直接點!


快樂的大柳樹


我來分享下我的看法。我覺得要看離職的原因,如果因為理念、工作方式等原因離開,我會幫忙,能力範圍之內但是隻是幫忙,任何後續的問題不管是錯誤或是嘉獎都跟我沒有關係,因為人離職了 感情還是要有的。我公司就有一個同事離職,鬧騰的一逼,這裡不論對錯,四五年的感情,就這樣互刪好友,


青島導航汽車鑑定評估


關於這個問題,從問題的表面來看,這件事邏輯關係是:

題主朋友已經提出離職(但離職流程未全部結束)

上級領導突然佈置了一個新的任務

題主朋友非常反感接受新的任務(可能是擔心該任務會影響自己正常離職)

題主朋友和上級領導說明了已經提了離職,而領導說了一些話(說的話被隱藏了),可能會導致題主朋友不能正常離職

題主朋友覺得很煩,題主希望大家給予一些建議,好幫助題主朋友

如果我所理解的事件邏輯沒有錯的話,那麼以下是“職友圈老金”的一些個人淺見,以供參考。

第一步:先穩定自己的情緒

遇到這樣的事,相信大多數人第一反應是厭煩,心裡想著都要離開了,還佈置新任務,這是一點都不放過自己的利用價值。

有這種想法本沒毛病,但畢竟沒有辦理好離職手續,常規的離職交接是有一個月的期限。在這個期限裡,企業是有權要求員工做好所有工作的交接。


有的公司正好遇到有新任務,但又暫時沒有合適的人選來處理,那就會把任務下發給已提出離職且正在離職期內的員工。題主朋友正好碰到這樣的事。自然厭煩的情緒就產生了。


這個時候建議題主朋友,先穩定自己情緒,不要讓厭煩的情緒影響自己,儘量做到好聚好散,也算為自己職場“專業形象”加分。

第二步:與上級確認新任務完成的時間節點

聊天截圖中,從題主朋友上級說的話中,說明:

1.希望題主朋友對新來的兩個合同和款項,入一下

這裡的入一下,沒表述清楚,到底是錄入公司系統,還是完成整個合同的服務

2.希望題主朋友跟一下

這裡的跟一下,可能是想讓題主朋友跟進合同及落實收款。

雖然題主朋友的上級安排了新任務,題主朋友也在一開始回覆領導任務說,保持了一定的禮貌(比如:不好意思哈),但還是被厭煩的情緒影響了。


比較合適的回覆場景如下:


新任務能在離職辦理完成前完成的場景


如果是這樣的場景,那可以這麼回覆:

好的,不過現在人在外面,不好使用電腦,儘量在X天前完成並反饋(X代表天數)

這樣做的好處在於:給了雙方一個緩衝的時間。


2.新任務有難度不一定在離職辦理完成前完成的場景

如果是這樣的場景,那可以這麼回覆:

好的,我先協助辦理下,不過可能這個事不一定短時間內就處理好,還麻煩領導讓和我工作交接的同事和我聯繫下,我配合他/她一起處理,這樣就算我後面不在公司了,也不至於耽誤公司的事。

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告訴上級,我遵守公司規定(當然是離職流程的規定),我也願意分享我的經驗給接手的同事,但我也希望能按時離職。

第三步:做好離職交接期所有工作的記錄

大多數人在離職交接期並不重視工作記錄,甚至想著“反正都快走了,沒必要浪費時間做工作記錄”。

真相是:離職交接期的工作非常有必要記錄詳細。其中的邏輯如下:

1.為什麼要做記錄

對自己負責,這裡的負責不僅僅是體現職場的專業性,更是一種自我保護意識。

尤其在發生“糾紛”時,是很重要的憑證。

2.怎麼做記錄呢

1)儘量郵件反饋工作內容,並抄送給相關領導(一般抄送直屬上級)

2)如果遇到電話溝通,也建議做好文字記錄備份,尤其是遇到不願意郵件溝通的情況,可以自己整理一份溝通記錄,並郵件發出,郵件內容可以寫:附件是關於XX事的溝通事項,煩請確認後回覆,謝謝。

3)交接單簽字,一定要有接手人親筆簽名。尤其涉及公司固定資產(比如電腦、移動硬盤等)

總結

最後對我的建議做個歸納總結。

作為已提離職的人來說,遇到和題主朋友類似的問題時,如何去做,可以嘗試我提到的3個步驟:

1.先穩定自己情緒

2.與上級確認新任務完成的時間節點

3.做好離職交接期所有的工作記錄

這3個步驟是有一定的邏輯關係,情緒不穩定,那第2和第3步是不可能做好的,甚至會出現撕破臉離職的場景,這對於職場人來說,不是有沒有必要的問題,而是不值得。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謝謝:)

如果我的回答幫助到你,可以關注職友圈老金。共享職場生存、晉升技巧、副業實戰經驗。

職友圈老金


接受。因為你還沒有離開,只要你沒有離開,你還是正常拿著公司發放的工資,那麼對應的你就應該付出勞動。有句話:離職看人品,你與其天天無所事事,還不如在快離開的時候留個好印象,江湖可能會再見!


當HR遇見家庭教育


作為一個在職場從事10年HR生涯的人來說,這種情況並不少見,甚至很普遍。這個事情需要從兩個方面來看:

1、從員工角度

(1)按時保質完成工作是自己的本分,這也是個人能力和價值的體現。在任何情況下,沒有哪個員工可以說,我完不成工作,但我是一個合格的員工,這是沒有底氣的。

(2)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這是作為下屬的責任。在職場中,每個工作崗位都要講求執行力,而執行力最起碼的就是聽從安排、服務指揮,然後快速地去執行。作為一名員工,執行力也是職場能力的核心體現。所以,既然主管安排事情,你的朋友首先應該是聽從。但是,如果確實因為不可抗拒因素無法落實完成,可以講出自己的實際情況,以及個人建議,與主管進行溝通。

(3)提出離職並不等於離職完成。只要還未辦理完離職交接手續,員工仍屬於公司一員,仍然有作為一名員工應盡的義務,這個毫無疑問,因為這期間公司還是為你承擔著社保等責任的,所以即使提出了離職,也溝通好了離職時間,只要沒辦理完交接手續,就該在其位謀其職,堅持到最後。

(4)離職見人品。一個優秀的員工,即便是要離職,那也會善始善終,把分內的工作做好,把該交接的工作交接好,這不僅是自己職業素養的體現,也是為下一份工作謀鋪墊,畢竟現在職場新人入職前的背調還是比較普遍的,萬一下一家公司在做背調時,離職的這家公司把你朋友提離職後的表現進行渲染,可能影響下一份工作;

2、從公司/主管角度

(1)如果確實是工作需要,而不得不通知該員工,那麼有情可原,但需要和員工進行溝通,畢竟員工休假也是主管批准的,而不能如此強硬的態度;

(2)既然是該員工已經提出離職,作為主管應該有長遠的準備和接下來的規劃,而不該把工作的重心還放在該員工身上,造成工作被動,也是咎由自取;

(3)如果是公司/主管刻意為難員工,那麼足見該公司的格局太小,畢竟離職不僅見員工人品,更見公司格局(筆者也曾專門寫過此類文章論述),那麼你朋友離職也算是正確的選擇,因為這樣的公司也註定走不遠。

以上,屬於筆者從個人從業生涯角度進行的回答,更多溝通,歡迎交流。


忽然之傑


正常情況下我覺得即使提出了離職,只要還沒離開,也應該接受領導佈置的新任務。老話說的好,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離職,站好最後一班崗,不僅能讓自己的職業素養得到提升,更能彰顯你的優秀品質。

通過離職,能夠反映出一個人的本質

很多人離職後都開始放鬆自己,不再像之前那樣努力工作了。他們覺得反正都要不幹了,這些工作和我沒多大關係,上司也不能拿我怎麼樣。其實這樣的想法和做法是極其錯誤的。一個人從進入公司的那一刻起,到離開公司的最後一刻,其實都是一個評估考核的過程。工作期間,由於壓力、環境、顧慮等因素,大家可能會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和實際品質隱藏起來。很多人在職時表現很好,一旦離職就變的慵懶,像變了個人。這個時候所暴露的才是一個人的本性,責任心、人品、素質、涵養等一覽無遺。所以說離職後的時刻最能看清一個人的本質。離職不是退休,只是在某家公司的工作告一段落而已,你還是會繼續你的職業生涯。既然如此,就應該自始至終的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不能因為離職就降低工作質量,甚至拒絕新的工作安排。否則就是對自己的知識和能力的不尊重。

特殊情況,可以不接受任務

只要一天沒離開公司就應該做好本職工作,但如果是以下這幾種情況可以酌情不接新指派任務。

1.離職申請已經審批,可以不接

2.替崗人員已經到位,可以不接

3.事先已經協調交接好工作任務的,可以不接

按照說明,你的朋友已經跟公司談妥了一切事宜才計劃出國旅遊的,雖說在崗一天就應該盡職,但假設是上司故意找茬你就可以拒絕無理要求,並且跟更上級管理反饋情況。反正都要走,沒必要把兩個人的矛盾上升到公司,儘快反應情況也能規避上司因為新任務挑事,鬧得最終不歡而散。

▶品質是決定一個人發展高度的關鍵要素。所以在這最後的關鍵時刻,一定不能再跟上司鬧矛盾,可以的話溝通協調好,更加認真主動的去工作。與其在同事上司的輕視中離開,不如在同事上司的尊重和祝福中走向新的公司。

◇感謝閱讀,我是@曦有範,關注我解決工作問題,一起輕鬆玩轉職場。END

曦有範


從兩個方面說:能不能和願不願。

1、能不能不接受

已經提了離職的情況下,領導還能不能安排工作,這從深層來講是看提離職後領導還有沒有權限佈置安排工作、還有沒有管轄管理權。

在勞動法上僅僅說明一點:離職提前三十天通知。

通知了企業後,員工有義務配合企業的工作交接過渡,然而並沒有說員工受企業管理,但是也沒有說不受管理。那麼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沒有說明的情況下,是默認延續之前行使並且還沒有結束的合約條件,也就是勞動合同,畢竟在交接情況下也仍舊屬於公司,仍舊要服從公司的管理,否則提了離職就不受約束,那麼要是把企業秘密全部傳播出去、什麼都不管,那麼企業沒面對一個人走可能都會被隔一層肉一樣,企業是做不下去的。

所以,即便提了離職也是受到企業的管理的,言下之意就是需要接受工作管理和安排。

但是作為企業、員工、領導來講,任何一方的觀點上在這個時候都不適合在安排工作了,因為員工即將要走,在安排工作很難交接好、甚至很難把安排的事情做好,是個多方不討好的事情。

2、要不要接受

那麼員工要不要接受呢?

作為員工其實我們都不太願意接受的,畢竟都要走了,還安排事情是不是要故意給自己使袢子?

作為員工這個時候是可以拒絕並且理由也充分,但是這樣拒絕會讓上級感到員工自己的不近人情,也許工作真的很忙,趁著你還沒走幫把手呢?再者,交接過程誰都希望順順利利的,而拒絕領導以為得罪領導,本來可以順利辦理手續的,得罪上級後給你增加阻力,本來很簡單的手續要你跑來跑去,那麼最後不舒服的還是員工自己。

所以面對這種情況,可以評估下工作強度和難度,如果本身不難、工作量也不大的工作,那麼就幫把手,就算不是公司,一般朋友幫忙也沒什麼。但是如果本身是需要長週期、或者很複雜、難度很大的事情,那麼找上級談談,說明自己即將要離開,這樣的工作做下去到離職也做不完,到時候交接不妥反而影響工作,建議安排他人。

這樣,可能會是自己和上級都比較容易接受的方式。

以上供參考。


職場教練李麟


我認為應該接受,理由如下:

1.雖然已經提出離職申請,但是還沒有正式辦理手續,從合同關係說,依然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係,你還在領工資,沒有拒絕的理由。

2.情理說,好聚好散。踏踏實實做人,勤勤懇懇幹事,最終受益的永遠是自己。點點滴滴做起,時間長了你的路會越走越寬。


普法行者


正常公司的離職流程與時間基本都是一個月,這屬於非常正常的一個現象。面對提出離職後公司給安排了很多新工作這件事情,我們如果能夠正確的看待,可以作為自己的一個“本錢、資本”!

1.先說一個“退一萬步”來談的好處:如果你認真踏實的完成了這一個月領導交代的工作。這是你去新公司面試時的一個個人職業素質真實展現!

我們辭職離開一家公司,如果要到新的企業應聘、面試。你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職業精神體現,就是你能夠在這最後一個月裡面認認真真的完成領導新交代的任務、工作!

因為這是你親身經歷的、自己真正做過的!所以,你拿出來作為自己職業素養、職業精神的真實案例來彙報給新企業的面試官。是非常有底氣的!也是很容易打動面試官的!

真的就是真的,對方能夠感受到你說的是真實情況。

而且,這個時代信息傳播特別快,即使新企業作為一個專業而規範的企業進行入職前調研,這也是真實存在、真實發生的!

因此,無論如何,既然領導佈置了工作,先幹再說!你還沒離職,那就是企業的正式員工!在這裡做和尚,就得好好的每天撞這個寺廟的鐘才對!

二、在提出辭職後,領導安排新工作,原因很多。

1、可能是想用新工作挽留你,希望能一邊工作,一邊好有機會繼續做你的工作,讓你能夠繼續在企業任職。

有時候,當我們提出辭職申請後,領導當時對你的表態可能不置可否或者表現的沒有明確的表示同不同意。這都很容易理解。他會給自己、也給離職者一個緩衝期來思考、來沉澱。這個過程中,會繼續安排新工作。讓辭職者在工作的過程中重新思考。又或者領導會在你進行新工作的過程中,找到機會、藉口來挽留你!

2、可能是繼續壓榨出你的最後價值

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反正即使按照合同法,辭職期一個月也是沒什麼問題的。在這個過程中,仍然是正式員工!那就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唄!

3、還有一種可能:反正無所謂啦!最後再壓榨、刁難一下你這個要走的人!

有些心眼兒小、心懷不軌的領導,故意在這個階段弄一堆讓辭職者無法勝任的工作壓過來!反正就等著看看你的笑話而已!

當然還可能有各種原因!

無論是什麼原因,有一樣是需要承認的:提出辭職以後,有一個月的時間繼續工作。給公司留出一個月的時間來讓你走人,是符合法律的!這個過程中,正常工作、正常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別因為領導安排工作而感覺心裡不舒服!

三、領導給安排了“特別多”的新工作時,牢記幾點就好:

1、領導給安排工作非常正常

別覺著自己要走了,公司就不給安排工作了!難道會允許你晃晃蕩蕩的過一個月?不可能的。如果你原來在公司人緣非常好,大家照顧你,不安排工作,讓你輕輕鬆鬆的混一個月,那是人情而已!不是什麼“應不應該”的問題!

2、心態平和的按照職業人應該有的節奏、工作狀態、水平來盡力工作便好!

很多企業中,即使是平時給某些員工安排工作,還可能有部分員工感覺安排的工作太多,自己幹不過來呢!更別說要辭職的人了!即使安排的工作和平時一樣多,心理都感覺不舒服。其實這是不太正常的心理狀態!

請懷著正式員工的心態來看待此問題就好。和平時一樣的該和領導溝通就溝通、該工作就工作!

正式員工在面對工作幹不完的情況時,怎麼和領導溝通、彙報,那現在還是一個樣子就好了嘛!這有什麼糾結的?

3、畢竟是最後一個月了。那請在工作的過程中,注意某些可能幹不完的工作的銜接問題!

請注意,在這最後一個月裡,可能某些工作無法在自己離職時完全結束。這很正常。此時需要我們在工作過程中,注意釐清節點、釐清工作交接的標準!別弄那些不清不楚的事情!交接時,一定是能夠清晰的說明某項工作到了某個階段、做到了什麼程度、下一步需要做什麼、需要和誰進行銜接......

曾經遇到過、看到過一些人辭職時,很多事情說不明白、交接不清楚,很多文件、數據、工作進程等等含含糊糊...

4、此階段,更應該注意搞好和領導、同事的關係!

別以為自己快要走了就可以滿不在乎了!在這個階段,更需要搞好公共關係!

不一定能為以後的工作帶來好處,起碼也不會帶來不必要的壞處!



認證過得一隻小蟲蟲


己經提離職,但是流程未走完,此時你身份仍是在職員工,應該繼續履行員工職責,但在這個階段,你的主要工作是整理手頭工作,在跟項目進度,存在問題及之前溝通的解決方案等,做一個成熟理智的職場人,站好最後一班崗。此時你的主管按照常理不會分配你舊項目相關以外的新工作。所以,如果該工作與當下項目相關且重要,並且不浪費你太多時間精力,可以獨立完成則可以幹,否則就要求主管安排別人,由此人主導牽頭,你定位是配合的角色,逐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