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知道自己喜歡的人有了對象應該怎麼辦?

一排糖_gvw


愛情婚姻是兩相情悅的,人家有了對象說明不喜歡你,就算喜歡也還沒達到結婚的程度,所以你還是順其自然,再慢慢的尋找互相喜歡的人吧。


勇士158996944


我會感到很失落,很難過,甚至懊惱自己為什麼不早點告訴他我對他的喜歡。自己暗戀了很久的人對自己的意義很重要。因為每天只要看到他就會很開心,很知足,無時無刻的不在關注著他,閒暇的時候也會想他,就感覺他就是我的全世界,突然發現有一天他有了女朋友,身邊多了一個異性,我就會感覺自己的世界忽然崩塌了一樣,無望空虛,失去了支撐自己的精神支柱,整個人會變得像行屍走肉一樣。

而且那個我暗戀很久的人肯定是我真正喜歡的人,在發現ta有另外喜歡的人時,我會發現心有頓頓的痛,然後一邊回想你和ta之間的各種小事。會不停的懊惱,不停的拿自己跟ta的那個人對比,會繼續痴痴的想念。最後,而且我會發現自己無法果斷的放開自己的手,然後,難過到痛哭。

年輕的我們總是更容易沉浸在自我感動的戲碼裡無法自拔,在其之中,愛的死去活來,忘我地去做一些不切實際的事情,等到終於踏出這個階段,再去回頭看看自己做的,說的,想的,真的好幼稚,會慶幸自己沒有做太出格的事情。在一段感情裡,過分地喜歡一個人,就是自卑的體現。

   不過,暗戀可能比這些更可憐,小心翼翼的守護,默默地關注,自己的心情全都圍繞著那個人改變,他喜我喜,他憂我憂,最可悲的是,我喜歡的那個他,和異性打鬧嬉戲時,自己都沒有資格和身份去制止他。





一九影集


當務之急,解風情,了原委。最好當面詢問對方。無非兩種情況,一是對方明說,不愛你了,自己已經有了心儀的對象。你有可能感到吃驚,自己對對方那麼好,還博不了歡心。定神之後,坦然接受。婚姻畢竟是男女雙方的事,強扭的瓜不甜。罷罷罷,天涯何處無芳草。戀愛尚末成功,我輩仍須努力。二是對方不明說,猶抱琵琶半遮面。這個難度係數就來了,箇中必有曲曲。第三者插足,家長阻撓,指腹為婚,難成真愛,猜測、疑慮多多?在這過程,有可能相互埋怨或相互誤會或相互對抗等等,怎麼辦?雙方都應冷靜下來,推心置腹,坦誠相見,聽君一席話,解鈴還須繫鈴人。雙方懇談後,各自求證。及時澄清誤會,化相怨、相誤、相抗為相知、相許、相愛,上演閻維文劉衛星心心相印的愛情喜劇,而不是梁山伯與祝英臺纏綿徘側的愛情悲劇。


冰糖煮黃連怡生


自己喜歡的人,有了對象。

如果自己以前只是心裡暗中喜歡,從沒表白過,那就抓緊時間,抓住時機儘快表白,或許還有一絲生機,成就佳姻良緣。

如果前面已經表白過了,對方已經堅決拒絕接受,那人家找不找對象就與自己關係不大了。不過如果你覺得對方有很多優點,也很值得擁有對方的愛,那就再試試,不過事不過三,別做撞倒南牆也不回頭的傻事。

良緣自有天成,門當戶對也很重要,再加上自己努力追求,必定事半功倍,將來必定幸福美滿!


雲鷹


我會很失落,但只能放下對方默默祝福

這段時間讓自己忙碌起來,儘量不要想,越想自己越難過。


Ada嘛嘛


愛情很多時候需要主動,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就應該告訴對方,不要等到對方喜歡上了其他人,你才開始後悔。

喜歡的人有喜歡的人,那就不要打擾。

喜歡一個人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你看見了會高興,看不見又很想念。

但這樣並不是愛情,兩個人才是愛情,當你知道你喜歡的這個人有喜歡的人的時候,那就不要繼續了,你的喜歡不會有結果。

愛情需要尊嚴,喜歡同樣也需要

都說兩個在一起之後,要互相尊重,是的,感情需要尊重,喜歡一個人,也需要。

明知道對方不會喜歡自己,那就不要一味的付出,明知道付出不會有結果,那就早點收手,所有的感情都要對得起自己。


趙小小文字館


死了心從身再找



人在心中的奇石是隕石


如果是刻骨銘心的喜歡,那就等,踏踏實實做好備胎,不到最後一刻絕不放手。

如果僅僅是喜歡,沒有非他不可,那就另覓新歡,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呢


飯求鯉


知道自己喜歡的人有了對象,但在這裡要搞清楚,是喜歡的人,而不是愛戀的人,因為喜歡不≠愛。

喜歡(他或她),不等於愛(他或她),但愛(他或她),必須喜歡(他或她)。

這段如繞口令的話,意思就是說,就題目而言,問的是你喜歡的人,而不是問你愛的人,所以當你知道自己喜歡的人有了對象就應該表示高興和祝福。

如果你也愛(他或她)則另當別論。


中國更好


肯定是很難過,大方祝福肯定是做不到的。如果一般程度的喜歡,那就放手,安靜的看著他們幸福就好。如果是喜歡得要命的那種就是難過得心痛的感覺,而且是值得擁有的那款,就還是要搶一把,不破壞對方的感情下,暗暗表達自己的感情,或許有機會呢。(一箇中年大媽在這裡這麼理性的分析,也是夠夠了,但勸那些孩子們,無論怎麼樣的情況,自己和父母才應該是自己最愛和喜歡的人,人的感情會變,或許哪天又有了更喜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