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淇县:对县委党校等4家单位和庙口镇史庄村等11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巡察 公布举报方式

12月12日,淇县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党校等4家单位党组织,庙口镇史庄村、高村镇和尚庙村、北阳镇宋庄村等11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

本轮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重点是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本轮巡察着力发现以下问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着力发现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和宗教势力渗透农村阵地等问题;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着力发现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执行换届纪律等问题;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着力发现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执行党规党纪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在查处脱贫攻坚、惩治黑恶势力、落实惠民政策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淇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