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公司融資,股權是如何一步步被稀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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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公司進行融資股權被稀釋是一個必然的過程,出讓股權獲得融資,把企業做起來,投資人分享企業未來發展的收益,現在股權融資的思想已經傳播非常廣泛,很少有人認為這有什麼不妥,在這之前創業者大多把股權看得很重,最後的結果是:如果創業成功了,那麼收益都是你一個人共享,但是如果不成功,風險也是一個人承擔,所以這種方式是比較極端的。

1、股權是是什麼?

有很多人說股權就是收益!這個回答是片面的,股權是收益,但是也是責任,責任和權利從來都是一體兩面的,作為一個企業,股東投資並承擔公司倒閉的風險,這個就是股東的責任;同時股東要享受公司發展的紅利和收益,這個就是權利。

具體在股份上就體現為所有權、投票權和收益權,比如債權就只有收益權,而且是約定的固定的收益權,沒有所有權、投票權以及公司超額收益的收益權,當然也不必承擔虧損的責任。

責任和權利重來都是對應的,創業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是一群人的事情,是一頭老虎帶著一群狼戰鬥的事情,是狼就需要給肉,股份就是肉!

2、財聚人散,財散人聚

這個財就是“股份”,和投資人分享股份,和創始人團隊分享股份,你就能把人聚在一起,把有資源的人、有自己的人、有智慧的人聚在一起,不願意分享股份,最後就是一個人的戰鬥,就是 一頭羊帶著一群羊。

在分享股份的過程中,你融到了資金、資源、團隊,付出的就是股份,所以創始人股份稀釋是一個必然的過程。

3、創業公司融資過程中股份稀釋的過程

3.1、A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這個時候天使投資機構很看好公司,決定要投資他,A公司就進行了天使輪融資,公司估值2000萬元,天使投資 機構投資400萬,佔股20%。

這個時候,需要進行增資擴股,估值2000萬是投後估值,這個時候的註冊資本就是:

天使機構投後的註冊資本:1250萬=1000萬/80%(天使機構進行投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變成了1250萬元,其中的250萬元註冊資本是屬於天使投資機構的,剩餘的150萬元計入公司的資本公積)

3.2、A公司繼續發展,勢頭良好,這個時候又有第二家投資 機構看好,準備投資500萬,估值5000萬,佔股10%!,這次就是A輪融資!

A輪融資後的註冊資本:1388.9萬元=1250萬/90%(第二家投資機構進行投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變成了1388.9萬元,其中的250萬元註冊資本是屬於天使投資機構的,138.9萬是屬於A輪投資機構的,剩餘的361萬元計入公司的資本公積)

3.2、原來的創始團隊還剩下多少股份?

答案是72%!創始團隊始終是擁有1000萬的註冊資本,而公司的註冊資本金經過兩輪融資後已經擴大到1388.9萬元了,所以創始團隊的股份就是:72%=1000萬/1388.9萬元!


壹號股權


很多人並沒有意識到,他們在加盟公司時拿到的期權比例,並非最終公司上市時手中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隨著公司的不斷壯大,外部融資會不斷稀釋大家的股份。究竟最後能拿到多少公司股份,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司的融資和期權池。 首先,創業者需要理解融資和股權轉讓的區別。

融資是企業融資,企業引入外部投資者的資金做大公司,投資人則拿到公司的一部分股權成為公司的新股東(即“增資入股”)。

而創始人轉讓出自己手裡的公司股權,其實質是股東的套現,股權轉讓的收益歸屬於股東個體而非公司,除非,該股東又將轉讓收益作為新的註冊資金再次投入公司,這樣的投入會導致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化,與融資效果類似。

融資時,企業註冊資本增加,且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不變;股權轉讓時,企業註冊資本不變,且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調整。

融資帶來的股權稀釋

通常,一個不斷做大的公司在上市前往往需要4-5輪的融資。

典型的情況下,企業根據融資輪數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初期 :股東自己出註冊資本金

天使輪:改革發展,天使投資人“看人下菜碟“

A輪:經過基本驗證,具有可行性

B輪:發展一段時間,公司還可以

C輪:在前面的基礎上繼續發展,看到上市的希望

IPO:發展壯大,投資人要套現離場,大家都覺得該上市了。

第一輪天使輪融資在50萬-200萬之間。天使投資人也會拿走10%到20%的股權。接下來,公司的商業模式初步取得成效時,VC會投出A輪。A輪融資通常在500萬-1000萬間,同時拿走公司20%至30%的股份。下一輪(B輪)融資額進一步擴大,數目通常在2000萬-4000萬。當然了,公司要繼續發展壯大投資人們才會給錢。這時候,公司一般出讓10%到15%的股份。最後,公司進一步擴大,如果達到年營業收入2000萬以上,PE或其他戰略投資者會進一步投C輪,數額在5000萬左右。此時他們拿5%-10%的期權。

為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新員工,公司會設立期權池,這也會稀釋原有股東的股份。每年,公司都要保證期權池佔據一定的比例,來激勵員工們。員工們在加入公司初期,因為心裡清楚,公司其實是前途未卜,所以往往要求拿到較高比例的期權補償。而每一次給新員工發期權,公司創始人和部分老股東的股份就會被稀釋。

一個簡易的稀釋案例

例如:甲乙二人建立了企業A,他們兩人的出資比例為6:4,則此時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一年之後,天使投資人來了,雙方經過評估,認為企業價值80萬,天使願意投資20萬,且要求在自己入股前,公司先拿出20%的股份建立期權池。

此時:

甲所佔的股份為:60%×(1-20%)=48%

乙所佔的股份為:40%×(1-20%)=32%

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天使投資人入股後,他的股份:20/(80+20)=20%

甲的股份:48%×(1-20%)=38.4%

乙的股份:32%×(1-20%)=25.6%

期權池:20%×(1-20%)=16%

此時公司的股權比例如下:

此後(這裡假定一個簡單的情形),A輪,B輪,C輪,IPO公司都拿出20%的股權份額給新的投資者。其中較特別的是:A輪投資人仍然面臨較大的風險,一般A輪投資者會跟公司簽署協議,如果在B輪融資時,公司估值達不到某一個特定值,就必須保持A輪投資人的股份不被稀釋,僅稀釋A輪投資前的股東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