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

沈阳网、沈报融媒讯(记者崔严)11月11日,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辽宁高院从11月起至明年全国“两会”,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专项行动重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瞄准七类案件,强化三项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据了解,辽宁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绩突出,执行核心指标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专项行动主要以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依托建立长效机制,省法院专门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执行指挥中心职能定位、运行机制、装备标准、运行保障等。专项行动针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民生案件、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未结执行积案和涉执申诉信访案件等七类案件开展。建立判处涉案财产处置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账,建立快立、快执“绿色通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做好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全面查控涉案财产,配合境外追逃追赃;加大对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案件的执行力度,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提高重大涉金融债权民事执行案件效率,加强此类案件执行调查研究;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的执行,要求有关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制定清偿计划;继续开展清理超期未结执行积案歼灭战,强化强制执行措施,对列入清积范围的案件建立回访档案;深入推进涉执申诉信访案件矛盾实际化解,健全完善院长、局长接谈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制度,积极开展案件回访,确保案件化解真实有效。

活动着眼强化三项机制建设。健全“一案双查”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移交、联合调查、督办问责等工作机制,对怠于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年底前完成执行指挥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建立24小时应急处理机制;健全“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在11月底前实现全省法院“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平台应用全覆盖。

为推进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辽宁高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为组长的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强化督导。年底,省法院将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明年全国“两会”前,执行工作核心指标稳定在全国法院“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