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凝聚司法共识

(新化县人民法院召开的审判委员会会议现场)

娄底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辉)10月30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佳林应邀参加新化县人民法院召开的审判委员会会议。会议由新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志业主持。

李佳林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职能,是进一步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法检院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双方的办案质效。并表示将通过列席审委会这种方式,进一步密切与法院的沟通协作配合,不断提升监督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和认知标准,实现在监督中凝聚司法共识,共同构建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彭志业院长对李佳林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指出法院与检察院、法官与检察官,不仅是法律职业的共同体,也是法治命运的共同体。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院接受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有利于消除法检两院在法律规定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实现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对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也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