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参保人员,福利来啦!有需要的快去申报


好消息!

郑州市2019年下半年

​门诊慢性病及重特大疾病申报工作开始啦!

有需要的郑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快去申请!

为减轻慢性病患者经济负担,保障郑州市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我市将部分需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由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门诊规定病种的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每人每月门诊治疗可报销120元~5500元不等。

[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郑州市参保职工及郑州市(包括中原区、管城区、二七区、金水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郑州东区、上街区)城乡居民方可申报,河南省省直参保职工、郑州市铁路系统职工、电力系统职工、航空港区富士康农民工、五县(荥阳市、中牟县、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职工及城乡居民、上街区职工、外地参保(郑州市统筹区外)异地安置到郑州市的参保职工及城乡居民不在郑州市申报受理范围。

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10月25日

提供材料:①.本市二类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相当于本市同类别非定点医疗机构)确诊诊断证明原件;②住院病历病案首页复印件;③入院记录(即住院病历)复印件;④出院记录复印件;⑤长期医嘱复印件;⑥临时医嘱复印件;⑦基于申报病种及其鉴定标准的阳性检查结果复印件;⑧申报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⑨1寸近期彩照3张。

注:诊断证明及病案首页务必有申请病种诊断;以申请病种鉴定标准为基础,达到或接近达到标准人员方可填表申请。申报门诊规定病种的务必用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表填写,申请重特大疾病病种的务必填写重特大疾病申请表,且最多填写2个病种。申请表填写错误,重新填写,禁止涂改,要求使用由郑州市社保中心统一印发的申请表。

[门诊慢性病病种]

1.伴严重并发症糖尿病

2.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

3.系统性红斑狼疮

4.强直性脊柱炎

5.帕金森氏病

6.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7.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型者)

8.高血压病(伴靶器官损害)

9.类风湿性关节炎

10.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

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2.结核病

13.肺间质纤维化

14.慢性心力衰竭

1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16.视网膜静脉阻塞

17.高脂血症

18.前列腺增生(中、重度)

19.血管性痴呆

20.肾病综合征

21.抑郁症(中、重度)

22.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

1、血友病

2、I型糖尿病

3、甲状腺机能亢进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苯丙酮尿症(仅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6、终末期肾病

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8、耐多药肺结核

9、非小细胞肺癌

10、胃肠道间质瘤

另外,

拥有郑州市居住证的非郑籍人员

也是可以参保的,费用2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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