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物展播丨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高峰

高峰,男,汉族,中共党员,籍贯:山东新泰,教育程度:大学本科文学学士,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主要事迹:

自2013年9月进入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第一检察部)工作以来,高峰共办理审查起诉、逮捕案件550余件700余人,对所办案件始终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法理明晰,处理得当。

他善把案脉,纠“偏”追“漏”,有力指控了包括当时泰安地区最大贩卖毒品案在内的多件“偏”、“漏”案件,坚持了不枉不纵,罚当其罪。

2014年6月,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高峰主办了丁某某、李某某等11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寻衅滋事案,该案案情重大,涉及贩毒笔数共205笔,数量达1500余克,是当时泰安地区最大的一起贩卖毒品案。高峰经审查发现,很多购毒者、贩毒者既是终端环节,又是整个贩毒链条上的中间环节,存在毒品的“代买”“代卖”“捎送”“牵线搭桥”等复杂情况,他在查阅不同省份、地市关于毒品犯罪的规定、会签文件及判例基础上,对不同情形进行概括总结并区别认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证据标准把握案件定性,将李某某贩毒数量从121克追加至722克起诉至泰安中级人民法院并被全部认定,其中丁某某被判处死刑,被追加贩毒数量的李某某,刑期由有期徒刑加重为无期徒刑,其他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15年不等刑罚。从事审查起诉工作以来,高峰共追诉漏犯16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他严格履职,精准监督,成功办理了多件“硬骨头”式刑事抗诉案件,维护了法律公平。

2016年,高峰办理了高某某盗窃、抢劫案,法院判决书对起诉书指控的盗窃罪没有认定,理由是被告人在入户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仅构成抢劫罪一罪。高峰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进入被害人家中秘密窃取现金的行为是盗窃罪;进入卧室后持刀威胁被害人,当场强行劫走被害人财物,是抢劫罪。被告人实施盗窃时被害人并未发觉,过后被害人虽然进行反抗,是为了抗拒猥亵,并非抗拒抓捕,不是转化型抢劫,被告人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应数罪并罚,高峰向领导汇报后以此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抗诉书意见,加重了被告人刑罚,精准惩治了犯罪,维护了公平正义。近几年,高峰向法院提出抗诉案件8件10余人,多数被法院改判。

他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圆满完成了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成功判决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内的多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起诉任务,彰显了社会正义。

2016年6月19日,高峰承办了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周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案,该案涉案卷宗56册,账本27本,涉案人员多达31人,案情重大复杂,罪名众多,犯罪涉及面广,为保证在法定时间内审结该案,他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与协办人一起完成了提审、证据审查、汇报、制作起诉书等大量工作,其中仅审查报告就有30万字,并依法追加了两名漏犯,其中一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开庭前几天,为保证庭审效果,高峰与协办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连续奋战,几乎每天加班到深夜,最终将该案证据材料制作成长达597页的多媒体课件用于庭审辅助展示。

该案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共30名,包括北京、浙江、济南等地的知名刑辩律师,其中就有重庆刘汉、刘维涉黑案的辩护人、青岛聂磊涉黑案的辩护人。在长达6天的庭审中,面对涉黑主要被告人对所犯罪行拒不认罪、百般辩解,被告律师辩护技巧丰富、角度刁钻等情况,高峰沉着应对,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不卑不亢,针对辩护人及被告人提出的辩解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发表公诉意见时,在充分释法说理的基础上,对被告及旁听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赢得了对方辩护人的尊重和旁听群众的赞誉。

2018年3月,该案一审宣判,其中被告人周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余30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刑罚;二审基本维持。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成功判决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省扫黑办专门发来贺电。山东电视台、法制日报、大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案进行广播报道。

2019年1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选中,该案获得全省“优秀刑事诉讼监督案件”、“优秀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优秀公诉意见书”三项荣誉。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也因该案的成功办理授予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此外,高峰还承办了张某某等16人贩卖毒品案、王某某等16人通过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岳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案、万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以上涉案人员起诉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奖励情况:

2015年1月,新泰市综治委、人社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2015年10月,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人”、“优秀答辩奖”。

2017年6月,新泰市政法委“十佳政法业务标兵”。

2018年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所办安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优秀刑事诉讼监督案件”。

2019年1月,所办周某某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成功判决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山东省检察院评选为2018年度“优秀刑事诉讼监督案件”、“优秀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优秀公诉意见书”。

2019年6月,新泰市政法委“最美政法干警”;中共新泰市委“最美人民公仆”。

快来给棒棒的检察官们投上宝贵的一票吧!

投票时间

时间:2019年10月20日-26日

投票规则

1、每个IP地址,每天可参与1次投票,可同时选择

赵文涛高峰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业务部进行投票。

投票入口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

新媒体矩阵

微博

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