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住院26小時"猝死" 院方“理虧”補償家屬35萬

2019年3月15日,河南省鄧州30歲女子朱颯因心口疼痛到鄧州市人民醫院就診,在經過26小時的檢查救治後死亡。4月22日,鄧州市人民法院對該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依法調解有果:院方一次性補償死者家屬35萬元。

尚法新聞(ID:zgsbfzzk)在河南省鄧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豫1381民初3030號)中看到死者就醫經過:2019年3月15日22時37分,朱颯因“晚餐後突發上腹部疼痛,疼痛持續2小時”入住鄧州市人民醫院普外科,經該院醫生診斷為腹痛待查,在該院輸液治療兩天仍未好轉,於2019年3月17日01時突發意識喪失、呼之不應,呼吸心跳停止,被宣佈臨床死亡。

4月17日,朱颯身亡一月後,丈夫聞閃閃及三名子女和其父母起訴了鄧州市人民醫院。在調解書中,六原告訴稱:被告醫院未履行告知義務且在朱颯病情嚴重時未診斷病情,未採取有效搶救措施,最終造成其親屬朱颯不幸死亡。要求被告醫院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366000元並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鄧州市人民醫院辯稱:對於六原告親屬朱颯到我院普外科就診、死亡的經過無異議,同意給予六原告經濟補償。

在法院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鄧州市人民醫院於十五日內一次性給予六名原告經濟補償款36.6萬元。原告自願放棄追究被告鄧州市人民醫院任何民事賠償責任,自此雙方互無糾葛。

輾轉兩個科室均未查出病因

此前3月19日下午,尚法新聞在鄧州市人民醫院,見到了死者丈夫聞閃閃和其弟媳李顏,他們還原了事發經過——

3月15日晚上10點多,朱颯感覺心口疼痛,由他和弟媳共計3人,護送至鄧州市人民醫院急診科就診。經過心電圖、彩超等檢查後,醫護人員未發現病因讓其住院觀察,遂把患者交給了普外科,繼續進行診療。

接診的是男醫生胡某,在經過驗血、驗尿等一系列常規檢查後,仍未查出病因,遂開始用止痛、治胃痙攣的藥物進行輸液治療。

看到朱颯痛疼難忍,弟媳李顏擔憂是心臟問題,多次去找胡醫生。胡醫生來了一次,用手電筒照了照嘴巴,然後說:“沒事,這麼年輕不會有心臟方面疾病,心臟疾病一般都發生在50歲以後。”

聞閃閃告訴尚法新聞,從當天後半夜起,胡醫生要求“為了便於檢查,不讓患者飲水進食,實在渴急了,喝口水潤潤嗓子。”隨後,妻子一直噁心嘔吐,告訴他:“我感覺現在心口上像壓了一塊石頭,沉悶得很啊!“

3月16日晚8時左右,胡醫生下班,接班的是男醫生鄭某。當晚12時許,聞閃閃發現妻子突然昏迷,便叫來了鄭醫生。不一會兒,胡醫生和兩個護士也相繼趕到,釆取胸部按壓和人工呼吸的方法進行搶救。凌晨1時許,院方宣告患者臨床死亡。

醫院:醫生診療行為與患者死亡沒有因果關係

此後,雙方在律師介入的情況下進行了多次協商,但由於賠償數額分岐較大,一直沒有進展。

3月20日上午,鄧州市人民醫院醫務部部長崔松體曾與尚法新聞進行了溝通。

崔松體介紹,院領導對此非常重視,組織成立了由他本人負責的醫患糾紛處置小組。他說:“剛開始,患者家屬比較衝動,置放水晶棺,吵鬧會議室,我們都保持了高度的冷靜、剋制和忍讓。”

談到賠償數額,崔松體稱,患者家屬認為他們是城鎮戶口要100多萬元賠償,醫院沒有這樣的先例。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給得太多,全院職工都會有意見。

院方認為,患者病因查不到,是屬於猝死。雖然不知道造成猝死的原因,但可以肯定,其診療行為與患者死亡之間沒有任何因果關係。出於人道主義,補償只能解決在個位數以內,嚴格地說只能給予2萬多元喪葬費。如果不服,可以進行醫學鑑定,也可以進行屍檢,走司法程序。

患者家屬則認為,他們之所以把寶貴的生命交給醫院診療,是基於對院方的信任。急診室在沒有查出病因的情況下,就將患者交給普外科,而普外科兩名醫生在長達20多個小時內沒有查出病因;醫院未請專家會診,又不建議轉院診療,錯過了最佳的黃金搶救時間,導致患者死亡,其診療行為存在處置不當,有明顯過錯,應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3月25日上午,在鄧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尚法新聞見到了黨組副書記、主持工作的劉宇。劉書記得知此事後,十分重視,明確表態要與鄧州人民醫院趙院長溝通,並隨即安排醫政科科長魏新泰具體負責調查處理。

這起醫患糾紛歷時近兩個月,最終得到妥善處理,死者也已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