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会议,辽宁高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开具长效“药方”


5月7日,辽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鼓劲加压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闫振喜对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总结,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传达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经验推介会精神。副院级以上领导、执行局全体同志、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

张学群要求全省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不能有任何断档,不得有任何懈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思想防线,为继续攻坚执行难奠定坚实基础,创造良好前提,继续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目标奋进。

三年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成绩


(数据自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底)

形成了哪些宝贵经验

“切实解决执行难”6项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执行局长窗口接待当事人和院长接谈申请执行人机制。全省法院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或单独设立执行事务中心,执行局长将每周利用至少半天时间在窗口或中心接待当事人,院长将不定期接谈申请人,建立接待接谈档案,以备检查抽查。

建立完善执行案件办理回访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回访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回访范围、回访期限、回访方式、问题处置、责任追究等,细化回访、分理、办理、回复闭环工作机制;着力落实案件回访执纪问责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着落、有回音;强化回访成果运用,将回访落实情况升华为完善管理、规范执行的成果。

建立完善通报批评、检讨发言、约谈机制。省法院将坚持每两个月一次视频调度,排名靠后的基层法院院长或执行局长作检讨发言,对超期执行案件数量过大等情形,由省法院约见中院、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如整改不力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乃至调岗撤职。

建立完善执行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构建“执行不怠慢”“执行过程看得见”“执行未果有人管”等工作机制上着力,加强执行流程节点控制,通过定制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工作进程,定期对未结案件开展评查督导,督促办案人按节点时间办理案件,努力实现“执行不用找关系,到手案件快办理”。

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规范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裁执分离工作机制,确保执行裁判权、执行实施权相互监督制约,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运行,加强关键节点管控,实现查封、扣押、变卖等财产处置节点信息可视、可控、可溯。

建立完善执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统筹兼顾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权益,严禁超标的查封,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