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三部门为这事被通报,请引以为戒!

@各位廉友们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让我们一起去看看~

近日,县纪委监委对县民政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在涉企服务中作风不实、政策不清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县民政局: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2018年9月至12月,四川智造腾翼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县民政局办理大英智造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大英腾翼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法人登记证过程中,县民政局民管股工作人员蒋玉萍未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导致四川智造腾翼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反复跑路,先后4次补充资料。

县民政局对蒋玉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其在全局大会检讨,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对民管股股长何敏进行批评教育。

县税务局:未落实“延时服务”要求

2019年2月,四川智造腾翼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县税务局办理大英智造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大英腾翼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税务登记过程中,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庞燕琼未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中“办税大厅下班时间已到,工作人员已受理的涉税事项尚未办结,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涉税事项办结”要求,以下班为由拒绝为办税人继续办理未完成的业务,且在录入相关系统时工作不细致,造成税务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识别号与实际不符,致使四川智造腾翼科技有限公司二次办理业务。

县税务局责成庞燕琼作出书面检讨,同时扣减工作绩效分2分,在税务系统内进行通报。

县公安局:研究解决问题不及时

2019年2月,四川智造腾翼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县公安局办理大英智造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大英腾翼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发票专用章业务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出现的新业务新问题不熟悉,研究解决不及时,致使四川智造腾翼科技有限公司为办理业务四处绕弯,用时过长。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县民政局、县税务局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县民政局、县税务局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加强窗口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责令县公安局对服务企业相关规定加强研究,及时解决新问题。

来源丨廉洁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