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街上,經常看到一些小學生,騎著色彩鮮豔的共享單車,你追我趕的飛馳。諸不知,這樣是非常危險的。為有效杜絕未成年人違規騎行自行車違法行為,交警大隊協同南潯鎮團委對南潯區實驗小學開展了一次“文明出行”的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由交警隊沈旭蔚警官向同學們講解了12週歲後安全騎自行車的注意事項,同時將加強對校園周邊道路的巡查整治,發現12週歲以下兒童騎行自行車及16週歲以下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將及時進行教育、勸導。同時,組織了一部分學生跟隨沈旭蔚警官去學校周圍的路口,向行人發放安全文明出行倡議書傳單,還勸阻了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為。由此更進一步提高孩子們對交通安全的出行意識。
(圖為沈警官帶領學生在路口勸阻一些不文明行為)
那麼,對於年滿12週歲的小朋友呢
恭喜你!!
可以騎自行車上路了
當然啦
在道路上騎自行車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騎自行車上路必須年滿12週歲
2.在非機動車道上騎行
3.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
4.遠離行駛中的大車,不要牽引、攀扶車輛或者其他車輛牽引
5.單排騎車,不要扶身並行、互相追逐
6.騎自行車通過路口或橫過機動車道時,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在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推行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該注意觀察來往車輛,下車推行
7.騎行過程中,禮讓行人,不要撒把騎車
提示:必須年滿16週歲才能騎電動自行車
小孩子喜歡騎單車出行,既環保又能鍛鍊身體,
本身是一件好事,可是這其中隱藏的安全隱患,
家長們千萬不能疏忽啊!
為了孩子的安全,
各位家長必須要擔起監護責任,
不要把自行車租賃卡或者手機給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借車!
一定要記住了哦!
南潯區“掃黑除惡”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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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楊悅 編輯:陳露露 審核: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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