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
361304000201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仁刚
项目联系电话:0998-72132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喀格勒克镇团结东路01号
联系方式:陈斌 13899104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长贵 17799550005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渝经济总部大厦16层161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团结东路1号院。
2.工程规模:修缮面积22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table><tbody>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CX20190411280200101001
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修缮面积2200平方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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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ody>/<table>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记录,没有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等不良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用工协议、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件可为原件或可以扫描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3.0 万元(人民币)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川渝经济总部大厦16层1618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领取时间:从2019年4月11日10时00分到2019年4月17日19时30分。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在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川渝经济总部大厦16层1618号)购买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工程交易中心叶城分中心(叶城县纬三路)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金来源为2019年中央财政拨款。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