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妈,咱家的房屋拆迁款啥时候给我,不给,你是外嫁女

通常,母女关系远比婆媳关系亲密。但随着女儿出嫁,母女关系有时候也会因为利益,出现重重矛盾。

尤其是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随着女儿外嫁,很多人认为父母的财产都应该留给儿子。

莉莉出嫁后,户口并没有迁出。因为就嫁在了邻村,莉莉离娘家比较近,隔三差五就会回娘家,照顾年迈、独居的母亲。

因为莉莉的弟弟还在读大学,所以,母亲也高兴她能经常回家照顾自己。

莉莉和母亲的关系在婚后第二年被打破了。

那年,娘家的房屋拆迁。按户主家人口数,每人分得20万拆迁补偿款。

莉莉的母亲领取了一家三口的全部补偿款,60万元。莉莉应得的20万,母亲没有对莉莉说。

莉莉有一次回娘家,刚到村头,离家还有一千米左右时,碰见了邻居莫大娘。莫大娘问她:“拿到20万后,是不是就要去县城买房了?”

莉莉有在县城买房,让孩子去县城读书的打算,所以莫大娘有此一问。

莉莉一头雾水,问莫大娘:“大娘,哪有20万,我这一年到头,撑死也就收入三万。”

莫大娘反问:“你家的拆迁补偿款不是一个人20万吗?怎么你妈没给你?”

莉莉听完,顾不上回话,急匆匆向娘家走去。

“妈,咱家拆迁一个人分了20万,我那份钱呢,您领了没?”莉莉一进家门就问。

“没有你的。”莉莉的母亲立即回答。

“妈,我户口还在咱家,怎么就没我的。您看什么时候把钱给我,我到县城交首付。”

“你已经嫁人了。咱这里,外嫁的女儿不能分娘家的财产。这20万是你弟的。”

现在,在很多农村,仍有外嫁女不继承娘家财产的习俗。自然,发生拆迁补偿时,这些家庭认为外嫁女不享有权利,不能分享补偿利益。

莉莉认为自己的户口还在娘家,就应该分得这20万的拆迁补偿款。但是母亲坚持认为,莉莉已经出嫁,家里的一切财产利益,莉莉不得享受。

莉莉多次找母亲讨要这笔补偿款,母亲一直拒绝。

无奈,莉莉上网搜索“出嫁女有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财产”,搜索结果是“有权利”。莉莉根据搜索结果,再次找母亲索要。

她对母亲说:“现在是法治社会,我有权利拿到20万。不能再根据农村以前的习俗,都归弟弟。”

母亲指着莉莉说:“你走,这钱就是你弟的,你一分也没有。”

很多农村老人的思想仍停留在家里的一切财产都是儿子的,跟女儿没有关系。因此,不能说莉莉的母亲就是错的,只是农村的习俗在她的思想里根深蒂固。

莉莉跟母亲讲不通,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母亲归还她应得的20万补偿款。

母亲得知女儿把自己告上了法庭,破口大骂莉莉是白眼狼,然后给远在杭州读大三的儿子打了电话。

儿子赶回家,劝母亲接受法官的调解,把钱还给莉莉。

莉莉的母亲最与莉莉达成调解协议,并在七天内把20万元还给了莉莉。

莉莉的例子并不少见,我们时常从新闻上看到,不少女儿因为父母财产分割问题,与父母走上法庭,站在对立面。

亲情大于金钱。在亲情面前,很多时候,出嫁的女儿在获分娘家的拆迁补偿款时,都是一家人协商解决的。

杨律师有话说:

像莉莉这样的外嫁女,有权利分得娘家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吗?

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理解“外嫁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对农村“外嫁女”进行了界定:

“狭义的外嫁女专指与本村以外的男子结婚、户口仍留在本村的妇女。”

根据这个定义,上文中的莉莉是符合“外嫁女”的概念的。

房屋拆迁款一般是按照一户的人口数发放。所以,娘家房屋拆迁,如果女儿的户口仍留在娘家,那么,出嫁女是能分到拆迁补偿款。反之,如果外嫁女户口已经不在娘家,那么按一户人数分发的拆迁款,外嫁女无法分得。

还是那句话,亲情大于金钱,在利益分配不均时,多想想亲情,不要因为金钱跟亲人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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