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餘杭區“電子商務新政十條”
入駐園區商家、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餘杭區支持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簡稱“電子商務新政十條”)》(餘政辦〔2018〕38號,實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條款內容如下:
1、鼓勵園區建設
經認定的電子商務園區,對其公共配套設施投入給予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按其入駐企業的實際貢獻給予獎勵;對園區進行評比,根據評比結果最高可給予50萬元獎勵。
2、鼓勵跨境發展
對出口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倉儲、物流費用按30%的比例給予補助;對企業設立的海外倉和境外營銷網絡項目給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 100萬元的補助;對首次線上交易額達到300萬美元以上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根據其銷售規模給予10-50萬元的獎勵;對當年獲得阿里巴巴 全球速賣通等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的國際性、全國性獎項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
3、鼓勵做優做強
對年線上銷售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電子商務企業租賃辦公場地和倉儲給予補助;對年實際貢獻20萬元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按區貢獻的 60%-80%給予獎勵。
4、鼓勵電商應用
對傳統企業委託第三方託管企業運營網店或網絡旗艦店產生的基本託管服務費最高可給予50%的補助;對傳統企業自建團隊運營網店或網絡 旗艦店產生的第三方平臺扣點費用按30%的標準給予補助。
5、鼓勵創新發展
對模式創新並具備一定示範帶動效應的電商企業,對其研發、推廣等費用給予20%的資助;對開展“天貓小店”等新零售業態的實體店鋪給予 一次性3萬元獎勵。
6、鼓勵人才引培
對培養跨境電子商務學員並輸送至我區企業的培訓機構,按人數給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獎勵;對我區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有特殊貢獻的企業, 其核心人才參照《關於實施引才“十百千”工程進一步打造餘杭人才高地的十條意見(試行)》(區委辦〔2017〕44號)中相關規定,可享受住房、租房政策。
7、鼓勵品牌推廣
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境外商標註冊費給予50%的補助;對我區傳統企業新入駐主流第三方B2B國際電子商務平臺的年費給予一次性補助。
8、鼓勵產業集群
根據實際投入和績效考核結果對產業集群跨境電商服務商進行補助;對入駐產業集群的跨境電商企業給予金牌店鋪3萬元、銀牌店鋪2萬元的 獎勵。
9、鼓勵服務配套
對企業、行業協會等舉辦的有影響力的峰會、論壇、培訓等活動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支持有條件的電商企業納入政策性科技擔保 範圍,給予貸款及保費優惠,鼓勵企業申請政府引導基金;根據評比結果對區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10、鼓勵招大引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