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针对出嫁女户口,国家推行新政策,你都知道吗?

在古代的时候,人们就不太重视女孩子,认为养女孩子就是为别人家养的,反正最后总是要嫁到别人家的,只有养个儿子才能够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继承自家的产业。这种落后的思想也一直被延续流传下来,在今天这样的时代,仍旧有不少的人是这样想的。

觉得女儿嫁出去以后,和家里的关系就不比原来了,给女儿东西也就是相当于给了外人,所以一般家里有什么财产也只会留给儿子。比如说如果遇到土地拆迁或者是征收的时候,一半拆迁款都是会留给儿子的,就算会给女儿,也只是给一小部分,特别是出嫁了的女儿。我们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这部分妇女应有的权益,从2019年开始,将会对出嫁女的户口实行新政策。

新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是妇女在出嫁之后,没有在婆家那边得到相应的土地的话,那么娘家这边的居委会就无权收回该妇女的土地。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妇女在婆家那边分到了土地,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离婚或者丧偶,婆家那边的村委会也无权收回该妇女的土地,除非该妇女迁户到别的地方。

2、如果遇上拆迁的话,一般一个家庭能分多少地,是按照户口上的人头来分的,征用土地的赔偿金额也是按照人头来分的。所以如果娘家这边的土地被征用了,而出嫁女的户口还在娘家这边的话,就可以分到相应的拆迁款,不能说妇女已经嫁人了无权分到这笔款项。

但是如果结婚之后已经把户口迁入男方家里,那么娘家那边的土地如果被征用拆迁,那么出嫁女女士不能分到拆迁款的。但是如果婆家这边的土地被拆迁征用的话,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款。

3、同样的,如果出嫁女在出家之后,没有往出迁户口,那么娘家在申请宅基地的时候,这个宅基地就有该出嫁女的一份,如果户口在婆家的话,婆家的宅基地也有该出嫁女的一份。

总结来说,就是出嫁女的户口在哪边,就可以获得哪边的相关权益。现在大家都清楚了吗?作为出嫁女,也要保障好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