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召开

27日至28日上午,南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兰斯文,副主任武勇、王宁新、符水俊、潘剑才,秘书长陈宗荣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罗恩平、黄苏福,市法院院长黄石勇、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金文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代表、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两名公民旁听。会议由符水俊、潘剑才主持。

会议传达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常委会要深入学习领会大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推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南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所作的《南平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情况视察报告》。会议认为,南平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以来,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延平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动员大会的主要精神,迅速行动,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依法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从持续推进污染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调整养殖区域规划、做好转产转业工作等方面着力,坚决打赢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攻坚战。

经过三次常委会审议,会议表决通过我市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并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还表决通过《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等三个规范性文件。

会后,举办了《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陈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