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的张小小准备上学,然而入学之路却并不通顺,直到公证员的出现……张小小遇到了什么问题?公证又是如何帮他解决问题的?跟小编一起去看看↓
背景
开学季快到了,
刚满六岁的张小小准备上学了。
他的爷爷去学校咨询报名事宜,
学校却告知先要确定张小小的监护人,
明确监护权,将张小小户口迁移过来后
才能按照户口所在地片区报名入学。
为什么张小小报名入学
会涉及到监护权问题?
原来张小小5岁那年,
其父母在一场车祸中不幸罹难。
张小小失去了父母的庇护,
从此便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
张小小的未来让亲属们十分担忧。
该由谁来行使监护权呢?
又该怎样确定监护人呢?
张小小的爷爷被弄得一头雾水,
经过几番周折,
最后来到了当地的公证处寻求帮助。
公证员在了解张小小的家庭情况后,
对其遭遇深表同情,
解答了他们的困惑。
—公证小贴士—
按照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同时该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公证员依照程序,与张小小的亲属们进行了充分解释和沟通。大家考虑到自生活变故后,张小小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感情深厚,且两位老人身体硬朗,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于是决定由张小小的爷爷、奶奶作为张小小的监护人。
张小小的外公外婆表示同意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担任监护人,张小小的爷爷奶奶也表示愿意承担监护责任。随后,张小小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了张小小的出生证、户口本、张小小父母的死亡证明及能反映他们亲属关系的材料,在征求张小小的同意后,几位长辈达成了协议,公证员为他们办理了公证,明确了张小小的监护人。
张小小的爷爷奶奶凭此份公证书解决了孙子的户口迁移以及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