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發呆的油膩大叔
湖南益陽12歲男孩不滿管教,與34歲的親生母親發生爭吵後,怨恨在心,持刀弒母,導致母親身上多處受刀傷,流血過多,慘重的死在血泊中,令人感到揪心和淒涼。同時對12歲的男孩下如此毒手,真的不可思議,令人反思和深思。最讓人匪夷所思的是12歲吳某某親手殺死母親後一點不害怕,第二天冷靜的向老師請假。當12歲男孩被公安幹警帶走審查時,才知道小男孩如何要殺死母親的真正原因。
原因是小男孩2歲時,父母就外出打工,長期跟隨爺爺奶奶一起長大。由於爺爺奶奶文化素質低,不懂得怎樣管教好孫子?總是對孫子嬌生慣養,孫子要什麼,爺爺奶奶就滿足他。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小男孩在爺爺奶奶的寵壞下越來越挑皮搗蛋,讀書時不愛聽老師講課,偷偷摸摸玩著遊戲手機,學習成績越來越差勁。與此同時,老師多次向小男孩父母請教,希望父母多管教一下自己的孩子。小男孩母親得知孩子的學習情況後趕回家裡,由於母親有望子成龍的想法,因此對不聽話的孩子進行了嚴厲管教(經常對孩子打罵)。有一天,剛滿12歲的小男孩遭到母親長期的打罵後,有點開始怨恨在心。當母親一而再,再而三的對小男孩打罵後,小男孩確實無法容忍了,無賴之下,便開始和母親爭吵。在爭吵不休的情況下,12歲吳某瞬間失去理智,持刀向母親身上到處亂砍,導致母親慘死在兒子刀下,令人髮指。
12歲小男孩事發當天,就被帶進派出所。警察經過幾天對小男孩拘留審查後,由於未滿14歲,還不夠成犯罪的規定,因此無條件釋放。小男孩回到家裡,一方面由父親領養管教,另一方面請心理諮詢醫生對小男孩各方面的溝通調解。
引以為鑑,希望天下的年輕父母們對孩子管教不要過於嚴厲,經常打罵對孩子根本起不到作用,反而讓孩子背叛父母,造成不良後果。
董永根
刑法規定了刑事責任能力,對於不滿14週歲的人,即使實施了犯罪行為也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近年來,因為發生了不少未成年人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行為,很多人開始討論說14週歲的無刑事責任能力設定,已經明顯不符合社會發展的現實情況,建議修改為12週歲或者10週歲,這樣的說法當然也不無道理。
因為只有12歲也是進不了少管所,但是關於是否應該讓其回到學校接受教育的問題,當然絕大部分人會持否定的態度,從社會現實考慮,又有哪一個父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與一個“故意”殺害自己母親的人同處一室。
但話說回來,不能接受教育會不會更糟?
詐騙犯罪辯護金翰明
罪該萬死,不可赦!連千辛萬苦把他養大的母親都能殺,留著他以後也是禍害。讓他到母親那贖罪吧!
手機用戶52570731312
從小養成了習慣成自然,不管不教,到了進入發育期的年齡當然越發難管了。這個孩子的將來讓人擔憂,不知道少管所能不能改造好,可憐了他的媽媽。
燕子
政府不能因為未成年不負刑事責任就沒有任何作為,不能懲罰他但可以幫助他呀,可以強制他接受法制、道德教育,強制他進行心理疏導和治療,總之不能因為是未成年人就無所作為,放任自流。
楊洋1840
溺愛已經是社會話題 哪家孩子父母不疼 過分的溺愛就造成今天的局面
太陽閃耀在唐崖河上
孩子不應該交給爺爺奶奶帶,歸根結底這個孩子是毀在他爺爺奶奶的手裡,母親也是死在他爺爺奶奶手裡
yu龍的傳人
少管所裡吧!別人也不能容他!
欣欣向榮53854
家庭教育本身就是失敗的,這樣的孩子本身就需要用一種新的教育手段好好教育,可法官確將他又推回到家裡,你說以後能不出問題嗎,再出問題,我們再去解決是對社會負責任的態度嗎,
xiaogang201706
跟別人沒關糸害了學校和身邊的人,看哪一個是辛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