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中超下个赛季施行的投入帽,限薪帽等措施有了最新进展。中国足协已经向中超各俱乐部下发了关于新赛季财务监管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在意见稿里,中国足协对未来三个赛季,在中超俱乐部支出、中超俱乐部投资人注资、中超俱乐部亏损、中超俱乐部薪酬、中超俱乐部奖金5个方面规定限额。据悉,此项意见稿将在各球队进行充分讨论后,反馈给中国足协,足协将于20日推出正式文件。
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为:
一、中超俱乐部支出限额
2019年12亿元,2020年11亿元,2021年9亿元
二、中超俱乐部投资人注资限额
2019年6.5亿元,2020年5.6亿元,2021年3亿元
三、中超俱乐部亏损限额
2019年3.2亿元,2020年2.9亿元,2021年2.7亿元
四、中超俱乐部薪酬限额
1、薪酬总额比例限额
2019年65%,2020年60%,2021年55%
2、国内球员个人最高薪酬限额
国内球员个人薪酬最高(不含奖金)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元人民币。
3、相关合同的认定和执行。
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国足协新备案的合同按限额签订。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员,待现有合同到期后再按限额重新签订。现有合同期限以2018年注册期已在中国足协完成合同备案的为准。
五、中超俱乐部奖金限额
设置全年奖金总限额(全年赢球奖金和平球奖金的总额),纳入俱乐部总支出限额内。
赢球奖金300万元,平球奖金100万元。
足协杯比赛奖金可按双方比赛队中级别高的联赛奖金标准执行。
六、将继续执行引援调节费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