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錢小夥
不管是人情還是國法,都應該給撫養費。
但是也得根據女方的收入情況而定,沒有撫養孩子的那一方就得給到孩子成年。
不是一般分手孩子的撫養權都在女方的身上,你這個是有點兒難辦。
畢竟女人的掙錢能力沒有男人強支付撫養費這一份應該酌情考慮。
但是也不能不給啊,畢竟孩子是你親生的,你也不能不管呀,是吧?
所以要根據情況而定,給多少怎麼給商量著來唄,如果對方強詞奪理,你可以上訴到法院,讓法院給你定奪。
如果覺得我的回答解決了,你的問題給我點個贊加關注吧。
呆子情感隨筆
必須給,這是你必須負的責任!
我也是這樣的情況,辦酒席了,沒領證,有孩子,離婚他們家找我要十萬,我當時真的覺得很噁心。
還在我家門口鬧,搶孩子搶不過來,我報警,警察讓我第二天去法院起訴,他們軟了,說給三萬,我說撫養費是按每個月算的,他們想一次性要完斷了我和孩子聯繫,總之就是錢重要,我不想給,父母想早點結束這一切,給了。
人性都是貪婪的,這筆錢我知道不會留給孩子的,但他們也不會虧待孩子,我對他們比父母還父母,換過來的是這一切。
孩子現在我不會給錢,只會給他買東西,你要看對方家庭吧,不給錢,可以按物品算的!但是撫養費是必須給的!
嗨橖雖羙嘸萫
在這裡,就不評價你的個人私生活了,
反正男友對你的好,早己成了過往,你現在要面對的是分手後,孩子的撫養費和養育問題:
不知你的孩子有多大呢? 一般來講,零歲到六歲的小孩子最好是跟著媽媽,這個時期是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的關鍵時期,
孩子在這一時期也是豎立良好的生活習慣,形成良好的個性的重要階段,
如果你沒有能力帶娃,比如,因為經濟原因,身體原因,那就先給男方帶吧,
你經常去看望,買吃的穿的,還要付一定的撫養費, 這是法律賦予你的必須要盡的義務:
你生了她他,你就要負責到十八週歲: 至於到十八週歲以後,還要不要繼續付撫養費,那要視情況而定了
會飛的魚177278438
未婚生子,並且受到男方冷淡,而你就選擇把孩子扔給男方,自己離開,男方為此給你要撫養費,事情大概應該是這樣吧。
不管是婚生還是非婚生的孩子,雙方都有撫養的義務,都必須承擔撫養費,這在婚姻法裡面是明確規定了的,不能因為你是女的,就能得到照顧,所以你承擔撫養費是應該的。
但是感覺你對整個事情處理太不負責任,把孩子扔給男方,還不想承擔責任,這種行為應該受到譴責,說實話,你如果是個負責的人,品質好的人,別人也不會冷淡你,你的生活也不會走到這一步。好好的反思一下自己,克服缺點和彌補不足,把該負的責任擔起來,才能有更好的生活。
包容君195299150
你說沒結婚卻生了孩子,男方冷漠對待女方,男主的冷漠其實本意是想在結婚的要求上能卡住女人,不要過份要求,結果想不到女人比男人更有理,直接是不聞也不問了,如果是能找到女人,直接當面與她談,如果她不願意談,你也可以跟著她,她走到哪裡,你就跟到哪裡,即使她與別的男人戀愛了,也沒有關係,把這個小孩的來龍去脈都告訴現任的男朋友,估計現任的男朋友知道事情的原委後,根本就不會要她,因為女人的行為不道德。可以說,天下所有的男人都不敢要這樣的女人,既然是生了,作為母親就得對這個子女負責,這是做人最起碼的要求。只要能找到女人,如果真正的不行,也可以以小孩子的名義起訴她,要求負責小孩的以後的所有的問題。無論女人用什麼理由,在對待小孩子的問題上,她是永遠都說不出正當理由的。男方當時的冷漠並不是不要女人,而是想在結婚的條件上能夠寬限一點,不要獅子大張口,結果這個女人根本就聽取不了別人的意見,說明這個女人就是特別的強勢,不知道降低要求的同時,也是給自己下臺階。所以說,人與人不同,想法是不同的,我就不明白了,有的人表面上是一表人才,事實真相是豬狗都不如,一點人性都沒有。女人離開男人後,即使是找了新的男朋友,只要這個男人知道女人的這種行為,肯定也是最後分手,因為女人的心太狠了,即使是男人有千錯萬錯,小孩子是沒有任何的錯誤的。特別是當今社會鼓勵大家多少生小孩子的情況下,女人沒有任何的理由如此的不講道義的,
唱起心中快樂歌
既然是撫養費,那就是你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你應該花的錢,按法律來說你是逃避不了的!
為何你要出撫養費?因為孩子是你的,既然你生了他,你就有義務扶養他,而不是讓孩子被社會撫養,就好比別人家的孩子你是沒有義務出撫養費的!
至於你是否是未婚先育,還是和男方有矛盾甚至仇恨,都和撫養費沒有關係,因為撫養費只在你和你孩子之間有關係,與任何人無關!
當然你也許會覺得憋屈,因為現實中你可能不再想與男方有任何瓜葛,甚至不想理自己親生的孩子,想過自己一個人的沒有負擔的生活!
這種情況,除非是男方不和你要撫養費,不然你是躲不掉的!
你已經是做媽媽的人了,不陪伴孩子成長,已經是沒有盡到義務了!如果你連錢都不打算給孩子花,你的心不痛嗎?
貧僧法號都不戒
就單單站在父母的一個角度,你們兩個人之間的情感,不懂如何的去經營和處理,導致受害的都是孩子。
既然孩子是一個受害者,那作為父母肯定要儘量的去彌補自己的一個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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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生了孩子,現在分手了,孩子歸男方,女方該不該出扶養費?這樣的事,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孩子是你生的,你沒有了扶養權,扶養費是應該出的。
沒辦法,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生了孩子,你就要負責,雖然,這樣來說對一個女孩是殘酷的,但錯已鑄成,事實無法改變,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現在再說後悔的話,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所以說,女孩子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婚前性行為和早孕,一旦感情破裂,最終受害受傷的還是女方,你不得不為自己的草率行為買單。
做為曾經相愛過的人,而且也為他生了孩子,如果孩子給了男方,而男方再討要孩子的扶養費,雖然合理,但不合情,未免太絕情了。
和男方相處,為他未婚而生,最後落了個掃地出門,還要賠上孩子的扶養費,女生除了一身的傷痛,只有滿腹的悔恨了。
如果男方能扶養得起孩子,就不要難為女孩了,她除了失身失意,真的一無所有了,一個弱女子,有了未婚先孕的經歷,再負擔孩子的扶養費,真的不容易,畢竟她是孩子的母親,為了孩子,能放她一馬,就饒過她罷,儘管也許她有過那樣這樣的錯,那都是因為少不更事,雖然她應該扶養孩子。
曲阜星
沒結婚卻生了孩子,受男方冷漠,兩人分手後,無論是哪方責任,都必須承擔孩子的撫養費,這是義不容辭的。
在當今社會,沒領證,在一起同居生了孩子,一旦出現感情危機,受害的將是孩子和受害方……
在這個感情自由的年代!老兵我不知說什麼才好!男女之間的事誰以說不清,就看你們之間的素質與修養,責任與擔當,生活是一種調味劑,男方雖然冷落你,但還為達到分手,我想分手是你一廂情願才會提出這個問題!你以應找一下自身原因,為什麼戀愛時花前月下,親親我我,一旦生了孩子就出現危機!
想著自己,更要考慮別人的感受,相互溝通,完美人生才是正道,一旦自私,即使再婚也不會幸福……
為了孩子的將來,為了愛,為了建立一個幸福美滿的家,你是聰明人,我相信你會有個完美的結局!
永恆的思念876
當然要,只要孩子沒成年,無論家長離異,孩子跟誰,另一方都要給撫養費,這是應負責任。
首先,沒結婚生孩子,雖然現代人很多這樣做的,但本人並不支持。很多有過來經驗的女人告訴你,如果你們還沒結婚就有孩子,那麼在男人眼中就會貶值,更有的婆婆覺得女人孩子都有了,彩禮那些可以省了,女人要自愛,別給機會別人對你踩低。
為何不支持沒結婚生孩子,有可能你們只是戀愛,還沒有磨合到結婚的地步,更何況很多已經結婚的人還需要不斷磨合,兩人沒結婚,分分鐘沒有到達婚姻的條件,這時候要孩子,對大家都不負責任。我身邊一些沒結婚生孩子的多是父母雙方已經知道了,懷孕時候領證,擺酒孩子出生後襬,我覺得沒有問題。但遇到那些男人不負責,他們全家都不負責的人,不但害了自己,還害了孩子。
其實,既然生孩子了,當然要有撫養責任,因為離婚沒能在孩子身邊盡母親責任,給予關愛,還不想給撫養費?太無良了吧。可以看出有題中想法的女人有多麼不成熟不負責任,害了自己更害了孩子。
在這裡再次呼籲,女孩子自愛一點,成熟一點,對於婚姻生子慎重一點,不但對自己負責任,更對以後到來的孩子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