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媚俗」書法?主要體現是什麼?

書法影響力


說到書法中的“媚俗”,其實這個並不好解釋,因為這個涵蓋很抽象,“媚”有兩種意思,第一種是“可愛”,胖乎乎的那種感覺,比如範水水的“武媚娘”,在書法中就是感覺用筆多“肥”,多“轉”,也會有“媚”的感覺,這個很難解釋。

比如這個趙孟頫的行書,經常被一些愛好者詬病,說起書“媚俗”,其實指的就是趙孟頫的這個“筆很肥”“很潤”,沒有那種凌厲之感,而且於王字未脫。

當然,趙孟頫的字確實“媚”,但並不是什麼缺點,而是一種用筆的難度,像普通人就很難達到這個“媚而有骨”感覺,學過趙字的都知道。而且未脫王也是建立在想力避宋人,恢復晉唐所致。

第二種“媚”就是“討好”的意思。

媚俗說的就是“追風”,什麼火寫什麼,比如這段時間魏碑火,大字火,即便是爛大街了,也去盲目追風,這就是“媚俗”。

任何一項藝術,只要太普及之後,就會有“俗”的感覺,這不是什麼新鮮事兒,因為我們本就是俗人,沒有那麼多藝術細胞,所以大眾普及的藝術,高雅的也只是那一部分頂級選手,大多數愛好者的作品,也呈現出“俗”的狀態。

所以一個人寫得好,大家去學,學的不是那麼好,自然就有俗的感覺。


字想不媚俗,很難。得一直臨帖,而且要往好臨。

這個過程是很艱辛的,那些江湖體,老幹部體,本質上也都是“媚俗”。

就像我們這些好好學的人,沒到一定水平之前,也都是“俗”的狀態,但是還好,起碼不“媚”。


練字就是一個不斷打破自己的過程,承認自己寫的不好其實並沒什麼。

最後我說一句

“我這個水平,就是俗”


梁宇航


不請自來,我是經常在評論中提到“媚俗”二字的,藉此題談下自己觀點:

不是偏見,古人書法與當代人書法是很容易區別開的。(指普遍,個別作品還是非常了得的。)

書法是講究技法與書者內心的結合,是個性的,是帶情感的,是自然流入的。

這是書法名家經典告訴我的,我很通俗的解釋。

故看古人名家名帖:筆法遵循經典,章法隨意自然,整體氣象萬千(作品風格不雷同)。

再看今人作品:或醜,或媚。

醜者:筆法沒有遵循經典。

媚者:缺乏個性。其筆法嫻熟,內心卻缺乏內涵,導致離開臨帖,作品就蒼白無力,千篇一律。

對於這種“媚書”者,古就有之,古人代書,善摹別人字體,這是職業,從來就不跟書法家沾邊。

而造成這樣現象,跟今人適應貨幣社會有關係。

古人一畝三分地,過著“世外桃源”的生活還更多。

今人皆是錢奴,或“醜”譁眾取寵,或“媚”沉迷技法,以博世人認可,恕不知如此做法已失書法真諦,終落“俗”。

書法,中國優良傳統;是促進書者身心,絕非提倡耗盡書者時光的用筆技法!



先知中道



書法,在其基本精神的認識,首先必見於功力。所謂瘦硬通神,是指在書者功力深厚的基礎上,則是有可能見出或者是體現出書法的"神與韻"。所謂“神"正是指書法之中具備的,給人以崇高嚮往的精神體驗。

書法之中所謂的媚俗,是指既缺乏功力,又刻意於表面的所謂"漂亮"。因為缺乏功力而使用筆軟弱無力,又因為在這樣一種軟弱無力之中,嬌柔造作,以刻意的追求所謂"漂亮",就產生出書寫的“字"含有了低級趣味的精神追求。這就是所謂的“媚俗"。如果書寫者自知或不自知的進入這樣一種情趣之間,那麼,他所寫的字,處處都可見媚俗的用筆,在他的用筆點劃之間,要想擺脫都很難。所以中國傳統書法,以∥媚俗/,為最大毛病。認為,寫不好不要緊,只要苦練總會進步。而一旦得了“媚俗"之病,就無可救藥了。(書法自寫)。


乾德堂1


如果說媚俗書法,應該是除田英章莫屬,規矩,機械,每一筆一劃都像車床上下來的標準件,他的學生都是從他那裡批來的,一模一樣。不過,田老師對普及書法還是做出了貢獻的,你看看前幾天頭條上發佈的,養雞的大嫂,街頭的乞丐,失去雙臂的殘疾朋友(用腳)都寫的一手好田楷,他們應該感謝田老師創造了這麼好寫的一個書體田楷。現在在街頭,集市寫的最多的書體一個是江湖書法,再一個就是田楷。


柴石閣主1


剛剛看了一張圖片,一位女士化了個濃濃的妝,口紅似血,眉毛畫的很重,還帶上了假睫毛,我覺得有點媚俗。寫字的人都想把字寫的漂亮,有的是下苦工夫,確實嫻熟的掌握了筆法,又通過臨摹古人筆意,結字佈局自成一派,寫出了自己的東西,不管評論員怎麼說,能獲得大家的認可,就是好的。還有人不下苦工夫,走捷徑,照貓畫虎,誇張用筆,或者以指作筆,針管噴字,枯枝派,幼拙派,等等都屬媚俗吧。媚俗是和清麗是相對應的,但環肥燕瘦各擅專場。歐陽書法和瘦金體都有說好,愚以為只要不做作,不過度渲染筆意,符合傳統書法的要素,就不能說是媚俗。一家之言,不喜勿噴哈!


孫廣立10334


無論結構還是筆畫,都沒有任何新意和創造性,卻往往故作狂放瀟灑狀!搞的一些不懂書法欣賞的人一臉懵逼!以為寫的很牛逼!


孤獨D時代


書法上所講的“媚俗”,“媚”是個動詞,是以卑賤的態度,刻意討好、曲意迎合的意思;“俗”,不只是長期形成的、大眾認可的,而是專指“趣味不高的,令人討厭的”。

“書”為六藝之一,它以漢字為載體,是對文字內容的深刻理解加上個人綜合素養、精神狀態的自我表達,具有先天性的表情達意功能和書寫審美意識,是中華文化的核心之一。

喜歡書法,懂得書法,珍惜書法,是每個中國人都應該做的。

書法在傳統上,更多強調的是書寫者個人的性格品質、目的心態、學問修養乃至情緒的自然流露。

書法整體上所展現出來的,是筆墨背後所潛藏的文化,如“師法造化”、“陰陽平衡”、“順其自然”、“字外求字”等傳統文化意識,而不僅僅是西方概念的“藝術”和“審美”。

而當今的一些“書法家”,打著藝術的旗子,把書法徹底“美術化”了。他們認為古人講的“奇趣、險峻”就是要“變形”、“設計”、“造型”,於是書法的取法開始變化,這種對形式感、視覺感的過分強調,其實是完全損害了書法的核心精神,使現代的書法丟掉了格調和品質。


史介鴻


媚,本身是好看的意思。俗,一般的意思,希望書法愛好者,把美顏和媚俗區別來來開。有想當一部分所謂書法藝術‘’‘評論家’’,他的作品好壞暫不說,可以說他對書法作品的評論水平不怎麼的或者是嫉妒心裡,對書法作品品頭論足,沒有基本的書法藝術標準和底線,甚至於歪理邪說,妖言惑眾,進行侮辱性質的惡語相向,可以從他評論語言中看得出,他的個人素質和藝術修養的低劣。


劉liu33951


1、寫成了印刷體,看不出個性和自我的存在。

2、急功近利,銅臭氣明顯,不下苦功。

3、附庸風雅,譁眾取寵,經不起時間的推敲。

4、沒有文化內涵,失去書法傳承的根本,更偏離藝術,不可能得到傳承。


密不透風4


用筆過為甜熟,全無自巳風格,與書法而言不錯但,書卷氣與自然,佛儒道,的溶入不夠,書法要有學問支持,不能只有字內功夫也要有字外功夫方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