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房管局獲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荊門中心城區棚改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下發《關於進一步明確棚戶區改造有關政策的通知》,
關注棚戶區改造的荊門人
《通知》指出
今後將嚴格界定棚改範圍
★嚴禁將道路擴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產生的房屋拆遷改造項目納入棚改;
★嚴禁將農村危房改造納入棚改;
★嚴禁將結構比較安全的居民樓納入棚改;
★嚴禁將棚改政策覆蓋到一般建制鎮;
★嚴禁將小區配套維修養護、美化亮化,或外立面整治、節能改造項目納入棚改;
★嚴禁將舊城改造、房地產開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打包納入棚改;
★嚴禁將補償面積過大、改造成本過高的城郊村、城邊村改造納入棚改。
市中心城區建成區範圍內髒亂差的片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納入棚改計劃:
居民住宅房齡超過30年,且C、D級危房戶數超過50%的;
水、電、氣、路、垃圾存運點等基本配套、服務設施嚴重不全,存在消防安全隱患,難以保障基本居住需求,且無法進行改善改造的。
此外,原地安置項目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棚改範圍進一步細化。
對於棚改安置方式,將按照“商品住房去化週期較低的地方選擇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安置”的基本原則,要求各地梳理、廢止棚改貨幣化安置的優惠政策。在尊重棚戶區居民意願的前提下,不鼓勵選擇貨幣化安置方式。
《通知》還就棚改申報實施程序作了規定,全市不搞一刀切,不下達棚改指標,不攤派棚改任務;棚改必須考慮本級財政承受能力,項目基本能夠實現資金平衡,不得隨意舉債,不得盲目舉債。
棚改項目申報要按程序進行:建檔立卡—規劃諮詢—資金測算—民意調查—立項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