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针对地方专职消防队伍,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意见

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消防救援衔条例。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

消防救援衔的授予范围包括哪些?今后地方专职消防队伍是否有考虑纳入授衔范围?

对此,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回应称,“刚通过的条例明确,消防救援衔授予的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的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的在职人员。目前,授衔范围主要是原公安消防和武警森林两支部队的转制人员。为了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统一领导指挥,消防救援总监衔授予应急管理部正职。”

他说,下一步根据需要,对安全生产等专业的救援力量择优整合,经中央批准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可以纳入授衔范围。

“地方专职消防队伍,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应急管理部对这支队伍的建设高度重视,正在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意见,主要的举措和目的是规范管理、保障待遇、稳定队伍、提高战斗力,进一步发挥这支队伍的重要作用。”(北青报记者 孟亚旭)